几天前,居住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一家村的瓦工师傅张有林如约来到赛罕区一家住宅小区为业主铺地砖,把电动车停到了小区单元门前。10分钟后,张师傅下楼骑车时,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翼而飞,看到台阶上有一道深深的划痕,他意识到自己的车子可能被人拖到了楼内,然而,当他焦急地向门口的保安及周围同样干泥水活的工人们询问车子的下落时,人们都说没看到。
当张师傅正在拨打110报警电话时,坐在一旁的小区保安来到他的身边,低声说道:“你别嚷嚷了,你的车子没丢,我一会儿给你找!”听了这番话,张师傅半信半疑,他与工友找遍了每一层楼,还是没有发现车子的踪影。在他粗声大气地打通弟弟的电话让他找警察的时候,先前那位不让他张扬的保安带着他到一家小屋内,将他新买的电动车推了出来,并嘱咐他别再声张此事了。
“这样的手法我们早就见惯不惯了,没有经验的人总以为自己的车子被盗贼偷了,自认倒霉不了了之,大家根本想不到这其实是保安的‘生财之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农民工告诉记者,由于工资较低,不少小区保安在新住宅楼施工期间,盯上了前来干活的农民工的交通工具,并以最快的速度将这些电动车、自行车暂存到一个空房内,如有人不依不饶追究,保安会以整治小区停车秩序之名,发还给失主自行车,更多的则不动声色地据为己有了。
站岗放哨全靠“人防” 待遇不高人心不稳
“目前,我区保安业确实普遍存在着从业人员素质低、待遇不高的问题,高学历保安人数仅占5%。因雇佣保安的单位发的工资不高,月工资最多为1000元,导致保安员不能安心工作,而由于保安员不好好工作,雇佣单位给他们的工资就越来越少,形成了恶性循环的状态。”4月20日,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张昕聪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保安人员数量上不去,保安公司效益上不去,保安服务覆盖面低,保安业务经营范围窄,实行技术防范经营的少,如私人护卫、开锁服务等领域还未开辟出市场……”
“今年1月份起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保安主管部门、保安公司资质、保安具备条件、保安权限、保安职责、保安待遇等作了规定和规范,将保安服务活动全部纳入公安机关监管,这就让公安机关在管理此项工作时真正有法可依了,该条例还对保安员的管理、培训及权益保障作出了规定。”张昕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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