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岳权记者迟向宏)为切实维护家电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结合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家电市场专项整治,努力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截至目前,共检查家用电器经营户286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行政指导建议书14份,下架不符合新国标插座86个,无“ccc”认证标志的各类小型电器32台(个),有效维护了家电市场秩序。
抓主体,把好家电市场准入关。通过日常巡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该局对家电市场主体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并进行整体汇总,形成《家用电器类市场主体监管信息表》,便于清楚掌握家用电器经营户数、经营场所等相关信息。同时,加强家电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查看申请开业登记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
抓服务,把好家电市场行政指导关。对大型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家电专卖店、零售摊点等涉及销售夏季家用电器经营户开展前期的行政指导工作,及时、主动地与经营者沟通、交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经营者建立规范的进销货票据台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遵纪守法,加强自律建设,促使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从而避免在执法过程中,经营者因为不懂政策、不知晓相关法律条文而产生抵触情绪。
抓整治,把好假冒伪劣家电查处关。主要以空调、电风扇、饮水机、洗衣机、冰箱、电插座等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家用电器为整治重点,着力查处是否存在利用包装装潢、使用说明书、促销宣传单等形式,对家电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存在假冒“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名义销售、回收旧家电的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存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编造虚假的商品生产企业名称、原产地的行为。
抓舆论,把好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关。积极依托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面向广大消费者,突出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让广大消费者掌握法律武器。同时,积极发布消费警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并对不法商家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提醒消费者购买前仔细查看产品有无安全认证标志,建议消费者理性选购,尽量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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