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对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的各项内容都有明确要求,企业应严格遵守并实施,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若发现不符现象应拒绝购买。《通则》规定,食品包装一律不再标注保存期和食(饮)用期,统一标注保质期。
新标准要求明确标明食品成分,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计算,同时在食品标示内容方面的规定也更加严格,要求应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以及其他应标示的内容等。
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中增加了生产者、经销者的联系方式,且对名称和地址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致敏物标示方便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