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
1) 杜绝无证或证件不齐(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准驾证、特种作业证)上岗,以防无证人员私自驾车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2)吊车驾驶员要劳保穿戴齐全,以防造成误操作,引发起重伤害事故。
3)严禁吊车司机酒后上岗和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上岗,以防身体状况不佳,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4)吊车驾驶员作业时精力要集中,不准有吃零食、接打手机、闲谈、吸烟等妨碍起重作业的行为,以防精力分散,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5)吊车驾驶员在起重装卸中持续作业不能超过3小时,超过3小时应停止作业,休息1至2小时后再进行作业,以防身体状况不佳,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6)吊车司机明确指挥信号后方可作业,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起吊重物时,吊臂作业半径内有人严禁起吊,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严禁斜拉歪拽或起吊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物体,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以防操作不当,造成被吊物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
10)起吊作业现场视线不清时,严禁进行吊装作业,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11)严禁超过吊车额定负荷作业,以防发生车辆倾覆,人员伤害事故。
12)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物体吊离地面100mm检查吊机的制动器、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作业。
13)起重作业时支腿应完全伸出,垂直缸完全着地后方可作业,,若作业场地倾斜或松软时,应使用垫板加强支撑,提高稳定性;以防吊重后车辆倾覆。汽车起重机移动位置和停放时必须收好支腿。
14)回落重物时,卷筒绳应保留3圈的安全绳,以防发生卷筒反卷现象,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15)起重机带载回转要平稳,防止快速回转引起吊载外摆造成货物倾翻事故。在旋转时,无论周围是否有人,都要鸣笛示警。
16)吊车司机在起升或回落重物时,应做到平稳、准确、安全、合理的操作设备,应防吊物游摆,造成物体滑落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17)起吊作业时,车皮内有人严禁进行起吊作业,以防发起重伤害事故。
18)起吊作业时,被起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严禁起吊,以防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19)吊车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以防吊装物摆动滑落,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20)吊车作业时,应封闭作业区域,如有外来人员和车辆需要进入时,应暂停作业。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21)在物件处于悬吊状态时,司机不准擅自离开司机室,只有将重物落地后方可离开,防止吊机失控,造成货物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
22)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以防吊机吊载不均,造成吊机倾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