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这一术语,是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于1983年首先提出,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
生态旅游:以有特色的生态环境为主要景观的旅游。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准则,并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独特的人文生态系统,采取生态友好方式,开展的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生态认知并获得心身愉悦的旅游方式。
传统旅游所表现出的问题促使人们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思考,是坚持还是摒弃?生态旅游一经提出,立即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响应。
生态旅游(Ecotourism)是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KN)特别顾问谢贝洛斯·拉斯喀瑞于1983年提出。十几年来,生态旅游的发展无疑是成功的,平均年增长率为20%,是旅游产品中增长最快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