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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闻
全国电线电缆年度监督抽查和企业调查的结果
发布日期:2015-06-05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1]191号)精神,加强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2011年4月至10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全国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1]191号)精神,加强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2011年4月至10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全国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和生产企业调查,共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603家企业生产的3803批次电线电缆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并对这些企业持续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主要依据GB/T 12706.1-2008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GB/T 5023.5-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JB/T 8734.3-199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3部分:连接用软电线》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对绝缘与护套厚度、绝缘与护套老化前后拉力、绝缘与护套失重、绝缘热延伸、绝缘收缩、导体电阻、曲挠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的2603家企业的3803批次产品,合格企业2200家,不合格企业403家,产品抽样企业合格率为84.5%;合格产品3363批次,不合格产品440批次,抽查产品合格率为88.4%。从抽查企业规模情况看,大型企业产品合格率较高,中小型企业产品合格率较低,是影响本次抽查产品合格率的主要原因。

从抽查企业集散地分布来看,国内五大生产集散地江苏、广东、浙江、安徽、河北,抽样数量占总抽样数量的63.1%。产品抽样企业合格率分别为79.2%、87.9%、91.2%、78.7%、81.9%;抽查产品合格率分别为86.0%、89.8%、92.8%、86.4%、83.8%。从抽查的产品类型情况看,本次共抽查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040批次,合格率为94.4%;抽查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产品1956批次,合格率为89.1%;抽查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产品807批次,合格率为79.2%。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为护套失重、绝缘性能、结构尺寸、导体电阻等检验项目不合格,具体如下:

(一)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护套失重不合格。

本次抽查共发现121批次护套失重不合格,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72.0%。导致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低耐温等级的护套原料代替正常耐温等级的原料。同时,企业缺乏原材料进货检验的手段和意识也是导致不合格原料进厂的原因之一。

(二)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绝缘性能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该类不合格主要体现在交联聚乙烯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的变化率、绝缘热延伸和绝缘收缩等检验项目上。涉及这3项绝缘性能指标的不合格批次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62.5%。导致该类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降低成本选用了不适宜的交联生产工艺,或是采用了错误的工艺参数。

(三)电力电缆绝缘厚度、护套厚度不合格。

本次抽查发现该类不合格批次分别为25批次、39批次,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11.1%、17.3%。导致这一类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为方便组织生产、降低资金占用量,使用同规格其他类型的线芯代替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线芯。由于两者电压等级要求不同,绝缘厚度标准规定值不一样,造成结构尺寸不合格。另一个原因是中、小型企业技术人员对标准理解不够,在标准更新时没有及时调整护套的工艺参数。

(四)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绝缘最薄处厚度不合格。

本次抽查发现该项目39批次不合格,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17.8%。导致这一类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老化、过程控制与工艺控制不严导致绝缘最薄处厚度不足。

(五)导体电阻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电力电缆和电缆电线涉及该项目的不合格批次分别为12批次、21批次,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5.3%、9.6%。导致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杂质含量较高的材料或者故意降低导体的截面。

二、生产企业调查情况

本次共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603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有关情况开展了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获证情况、生产条件、质量控制、技术研发,以及对市场环境的意见建议等。通过全面调查,进一步掌握了全国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情况和质量状况。总体来看,电线电缆行业生产规模和产值快速增长,“中国制造”的优势和国际影响进一步显现,行业构成日趋多元,民营企业不断成为行业发展的主导力量;生产许可证和强制认证企业能够持续稳定地保证产品质量和必备生产条件,大部分生产企业的质量责任意识和以质量求发展的愿望在不断增强,一些大型规模企业日益重视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正在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

同时,本次联动监督抽查和企业调查也深刻反映出,当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水平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还很不相符,产业大而不强,企业以质取胜观念不强,市场竞争不够规范,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领域,使得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电线电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后劲不足

行业集中度低下,中小企业近97%,大型企业市场份额很低,国际竞争能力不强,能够全面参与全球化竞争的龙头企业很少;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严重不足,核电用电线电缆等高端产品基本依赖进口;大部分企业技术基础薄弱,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同质化严重,中低端市场低层次价格竞争激烈,产品质量控制和持续提升能力很弱。

(二)电线电缆市场竞争环境不利于企业追求以质取胜

调查显示,超过40%的企业遭遇过低于成本价中标、同行恶意压价竞标等不良竞争。同时,对电线电缆行业的政策约束和引导不够,产能和投资盲目扩大,总体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普遍开工不足,设备利用率仅为30%-40%左右,远远低于工业企业70%的平均水平。在这种环境下,很多企业一味追求“以量取胜”、谋求以低价中标占领市场,严重忽视质量管理、放弃质量主体责任,对保障产品质量带来严重影响。

(三)一些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质量诚信缺失

原料进厂不把关问题突出,少数企业故意使用劣质原料;个别企业擅自降低生产工艺要求,蓄意偷工减料,直接导致导体电阻、交联度等关键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个别企业产品出厂不检验,导致不合格产品直接流向市场;一些企业肆意虚假宣传和违法标注,以无证冒充有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甚至公然制假售假;规避售后服务等责任义务的情况比较普遍,对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各种理由推诿售后服务等质量责任和义务。

以上情况,充分说明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正处于调整、规范和提升的关键时期,充分说明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促进质量提升任重而道远。为此,下一步,质检系统要认真做好本次“两查”的总结工作,认真做好联动抽查后处理工作,确保“两查”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在巩固本次“两查”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联动抽查、企业调查、执法检查互联互动、协调配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始终保持对电线电缆产品监督管理的高压态势,努力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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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1]191号)精神,加强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2011年4月至10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全国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1]191号)精神,加强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2011年4月至10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全国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和生产企业调查,共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603家企业生产的3803批次电线电缆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并对这些企业持续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主要依据GB/T 12706.1-2008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GB/T 5023.5-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JB/T 8734.3-199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3部分:连接用软电线》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对绝缘与护套厚度、绝缘与护套老化前后拉力、绝缘与护套失重、绝缘热延伸、绝缘收缩、导体电阻、曲挠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的2603家企业的3803批次产品,合格企业2200家,不合格企业403家,产品抽样企业合格率为84.5%;合格产品3363批次,不合格产品440批次,抽查产品合格率为88.4%。从抽查企业规模情况看,大型企业产品合格率较高,中小型企业产品合格率较低,是影响本次抽查产品合格率的主要原因。

从抽查企业集散地分布来看,国内五大生产集散地江苏、广东、浙江、安徽、河北,抽样数量占总抽样数量的63.1%。产品抽样企业合格率分别为79.2%、87.9%、91.2%、78.7%、81.9%;抽查产品合格率分别为86.0%、89.8%、92.8%、86.4%、83.8%。从抽查的产品类型情况看,本次共抽查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040批次,合格率为94.4%;抽查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产品1956批次,合格率为89.1%;抽查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产品807批次,合格率为79.2%。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为护套失重、绝缘性能、结构尺寸、导体电阻等检验项目不合格,具体如下:

(一)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护套失重不合格。

本次抽查共发现121批次护套失重不合格,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72.0%。导致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低耐温等级的护套原料代替正常耐温等级的原料。同时,企业缺乏原材料进货检验的手段和意识也是导致不合格原料进厂的原因之一。

(二)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绝缘性能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该类不合格主要体现在交联聚乙烯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的变化率、绝缘热延伸和绝缘收缩等检验项目上。涉及这3项绝缘性能指标的不合格批次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62.5%。导致该类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降低成本选用了不适宜的交联生产工艺,或是采用了错误的工艺参数。

(三)电力电缆绝缘厚度、护套厚度不合格。

本次抽查发现该类不合格批次分别为25批次、39批次,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11.1%、17.3%。导致这一类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为方便组织生产、降低资金占用量,使用同规格其他类型的线芯代替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线芯。由于两者电压等级要求不同,绝缘厚度标准规定值不一样,造成结构尺寸不合格。另一个原因是中、小型企业技术人员对标准理解不够,在标准更新时没有及时调整护套的工艺参数。

(四)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绝缘最薄处厚度不合格。

本次抽查发现该项目39批次不合格,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17.8%。导致这一类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老化、过程控制与工艺控制不严导致绝缘最薄处厚度不足。

(五)导体电阻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电力电缆和电缆电线涉及该项目的不合格批次分别为12批次、21批次,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5.3%、9.6%。导致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杂质含量较高的材料或者故意降低导体的截面。

二、生产企业调查情况

本次共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603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有关情况开展了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获证情况、生产条件、质量控制、技术研发,以及对市场环境的意见建议等。通过全面调查,进一步掌握了全国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情况和质量状况。总体来看,电线电缆行业生产规模和产值快速增长,“中国制造”的优势和国际影响进一步显现,行业构成日趋多元,民营企业不断成为行业发展的主导力量;生产许可证和强制认证企业能够持续稳定地保证产品质量和必备生产条件,大部分生产企业的质量责任意识和以质量求发展的愿望在不断增强,一些大型规模企业日益重视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正在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

同时,本次联动监督抽查和企业调查也深刻反映出,当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水平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还很不相符,产业大而不强,企业以质取胜观念不强,市场竞争不够规范,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领域,使得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电线电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后劲不足

行业集中度低下,中小企业近97%,大型企业市场份额很低,国际竞争能力不强,能够全面参与全球化竞争的龙头企业很少;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严重不足,核电用电线电缆等高端产品基本依赖进口;大部分企业技术基础薄弱,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同质化严重,中低端市场低层次价格竞争激烈,产品质量控制和持续提升能力很弱。

(二)电线电缆市场竞争环境不利于企业追求以质取胜

调查显示,超过40%的企业遭遇过低于成本价中标、同行恶意压价竞标等不良竞争。同时,对电线电缆行业的政策约束和引导不够,产能和投资盲目扩大,总体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普遍开工不足,设备利用率仅为30%-40%左右,远远低于工业企业70%的平均水平。在这种环境下,很多企业一味追求“以量取胜”、谋求以低价中标占领市场,严重忽视质量管理、放弃质量主体责任,对保障产品质量带来严重影响。

(三)一些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质量诚信缺失

原料进厂不把关问题突出,少数企业故意使用劣质原料;个别企业擅自降低生产工艺要求,蓄意偷工减料,直接导致导体电阻、交联度等关键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个别企业产品出厂不检验,导致不合格产品直接流向市场;一些企业肆意虚假宣传和违法标注,以无证冒充有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甚至公然制假售假;规避售后服务等责任义务的情况比较普遍,对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各种理由推诿售后服务等质量责任和义务。

以上情况,充分说明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正处于调整、规范和提升的关键时期,充分说明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促进质量提升任重而道远。为此,下一步,质检系统要认真做好本次“两查”的总结工作,认真做好联动抽查后处理工作,确保“两查”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在巩固本次“两查”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联动抽查、企业调查、执法检查互联互动、协调配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始终保持对电线电缆产品监督管理的高压态势,努力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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