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8月1日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之后,8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新一批的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对 于原本翘首以盼、等待通过备案的经销商而言,这一次的“上榜”似乎有些悲欣交集。所欣者,是前期的各项准备和投入终于换来了“认可”;所悲者,工商总 局自8月20日起停止备案工作,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将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而在这一批名单中的所有经销商,其经营范围仍为“××品牌汽车销售”,这就意 味着,相较于后来者,这些经销商未来或许还要申请变更登记。
这就是《公告》的主要内容,不过,恰好处于“风口浪尖”上的经销商毕 竟还是少数。从整个行业来看,《公告》的发布意味着《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松动,经销商在与汽车厂家之间多年的“争斗”中, 终于迎来了象征着平等关系的缕曙光。
八年抗战
“《办法》实际上是从2007年开始正式实施的,从那以后,我们就开始了一场‘八年抗战’。直到《公告》的发布,让经销商们又再次看到了希望。”作为一家日系品牌经销商老总,苏杨(化名)几乎完整地经历了经销商那些年的屡败屡战。
据 悉,《办法》正式施行之初,就有业内人士指出将导致汽车厂家对经销商近乎的支配地位。对此,曾任庞大汽贸集团副总经理的斯巴鲁(中国)副总经理李金勇 深有感触:“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经销商向汽车厂家提出申请,汽车厂家同意之后再统一向工商总局备案,这就意味着权利基本上都集中在厂家手里,政府部 门相当于充当了汽车厂家的武器。”
厂商关系由此失衡,2007年年中,包括苏杨在内的近500家汽车经销商联合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起草了《关于修订和完善的建议》(草稿)递交商务部,要求创造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
“《办 法》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市场,经销商的反对声浪并不是因为不愿意遵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而是认为《办法》有失公允。在市场的层面上,政府部门的监管对象就 是经销商,对汽车厂家却几乎没有任何约束。”苏杨表示,在品牌授权的规定下,几乎所有权利都集中在汽车厂家手里,包括新车的定价与降价、汽车配件供应商的 选择、售后服务的价格等等都是由汽车厂家决定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除了在销售新车时搭赠的‘大礼包’之外,我觉得自己几乎什么都决定不了。”
2007年发起的场“维权”行动无疾而终之后,“苏杨们”在8年间屡败屡战。但时至今日,《办法》依然没有修订。
然 而,几乎没有征兆地,工商总局于日前突然发布《公告》,取消了源于《办法》的经销商备案制度。在北京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中心副总经理颜景辉看来,备案 制度的取消象征着《办法》已经到了非修订不可的地步,而工商总局在这一环节的退出,也放宽了经销商的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