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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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79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含5,000万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发行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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