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吴先生近日向中国网消费频道投诉称,作为一家公司法人的他,于2013年11月以个人刷卡的方式在苹果公司西单大悦城店购买了价值240多万元的iphone5S手机。当吴先生向苹果专卖店店员索取时,却遇到了麻烦。在购买过程中,苹果专卖店店员对吴先生承诺可开增值专用,但事后又称不符合公司规定而仅仅提供了价值1万元的。吴先生反复向苹果专卖店抗议之后,该店店员又提出可以私下“买通”苹果公司会计人员“买”。对于苹果专卖店上述行为,业内律师直斥其行为违法。
苹果专卖店员工私下承诺个人刷卡可开增值税专用
吴先生说,他2013年11月在苹果西单大悦城店向店员提出一次性购买460多台iphone5S手机,价值240多万元。该店店员表示吴先生的购买量大,按程序不应走个人零售购买流程,而应按照商业顾客流程购买。吴先生自己是公司的法人,他因时间关系希望能快一点购买,询问可否以刷个人银行卡的形式付款,按个人零售购买流程购买,只要能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即可。该店店员称可以打“擦边球”,并表态将跟苹果专卖店的会计协调下,并向吴先生承诺460多台手机全部可开具增值税专用。
而时至今日吴先生只拿到了价值1万元的。苹果专卖店店方解释说需要对公账户的银行转账单,但银行无法提供。吴先生表示,现在着急进行公司报税,苹果专卖店出尔反尔,让他非常气愤。
中国网消费频道记者拨打苹果西单大悦城店咨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他对有消费者一次性购买460多台手机的事情不知情。苹果内部规定,个人购买手机一个人最多只能买两台,超过10台以上的大宗企业购买由商务团队负责,走商业顾客的流程,零售店做不到一次性购买这么多手机。
苹果公司的内部规定是否符合增值税的相关法规?对此,中国网消费频道记者随后拨打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服务热线661号接线员对记者表示,税收文件上没有明文规定,对公转账单不能作为不开增值税专用的理由。此外,企业法人用自己的银行卡消费就视为消费者,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此做出了明文规定。
苹果员工称可以“买通”会计“买” 每张交500元
距离购买已一个多月,吴先生12月27日再次前往苹果西单大悦城店交涉事宜。专卖店销售业务员刘征依然向他承诺,个人刷卡依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该店商务专员王东(微博)称,现在没有一人只能购买两台的限购政策,并表示5张增值税专用是开具上限,一张面额十万元,如果买60台,需要开3张增值税专用。
吴先生向记者透露,有苹果的店员向他索要开费用。吴先生说:“对方说每张500元,可以开11.7万元一张的增值税专用,一共给要6万元帮我找公司的会计把所有开了,最后砍价看到了3.2万元,但还是没成交。”
无独有偶,有媒体报道,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消费者也遇到过相似的问题,同样购买大宗产品未走商业顾客流程,苹果店员称可以找总部的会计走个“后门”,以500元一张的价格完成了增值税专用的交易。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向记者分析,根据《管理办法》要求,钱、货、必须对应的是一致的,此案中钱和货都是个人的,开的是公司抬头,因此苹果公司员工私自承诺是违法的。员工这种做法反映出苹果内部管理存在问题,给消费者的增值专用开具证明也是无效的。
赵占领表示,针对苹果公司销售业务员“买通”公司会计私下给消费者开具不合规定的,从中谋取利益的行为,公司应按照内部的管理制度或者劳动合同对员工进行处罚。另外,税务局工作人员牵扯其中说明税务稽查不严,或者发现了没有纠正,就有行政不作为的嫌疑。
赵占领也提醒消费者,在大宗消费时应走正常的购物流程,很难主张权利,因为这种承诺本身就是违法的,承诺有可能出尔反尔或者提出一些附加条件,消费者也无法追究他的违约责任。(中国网财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