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全国同步,自1月1日起,我区除了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外,同时将包括同城快递在内的收派及翻译、技术培训等现代服务业应税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截至目前,自治区国税系统经接收确认的第二轮“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788户,其中铁路运输53户,邮政服务333户,现代服务业402户。
此次试点工作是继去年8月1日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改增”试点以来,试点范围的再扩围,相关政策的再完善。此次试点将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除邮政储蓄外)完全纳入改革范围,这对于相关行业企业降低运输成本、扩大商品流通、完善税制、强化行业税收管理将发挥积极引导作用。此次试点工作特别明确了将随同铁路运输业而产生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
据自治区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轮“营改增”扩围将在促进我区流通行业发展、进一步降低增值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新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相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营改增”改革红利也将持续显现。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见习记者赵兰婷 通讯员张学东、叶翩)“‘营改增’解决了快递服务环节重复征税问题,客户取得了我们快递业可以抵扣,生意更好做了。”申通[微博]公司总经理邹军华的欣喜溢于言表。元旦当日,该公司顺利开出武汉市“营改增”扩围后首张,金额为90090.09元,价税合计10万元。
从1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加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此次扩围涉及武汉企业129户。税务人士分析,武汉市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全年实现增值税收入预计1.63亿,邮政服务业全年预计直接减免税收1500万元,接受铁路运输货运服务的企业由于抵扣税率由7%增至11%,减税4.2亿元。
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开始,武汉市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和广播影视服务业相继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截至当前,武汉市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39994户,占全省总户数的58.72%。其中:全市交通运输业3817户,占全省的28%,现代服务业36177户,占全省的66%。“以前征收的营业税,就是‘税上加税’,而所谓的‘营改增’,就是将以前对营业额征税,改为对刨除设备、原料等进项后的增值部分征税。这样一来,就避免了重复征税。”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都是原始投资较大的行业,税制的改革,将使他们收益良多。”
据悉,“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效应明显。2013年武汉市“营改增”纳税人累计入库增值税28.7亿元。通过“营改增”试点改革直接减税的纳税人有3.4万户,减税面为85%,减税额为11亿元。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江萌、通讯员张学东、叶翩)元月1日起,全国又有两个行业—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武汉市国税局介绍,至此已有9个服务行业实行“营改增”。通过改革,去年该市直接减税的纳税人有3.4万户,占试点行业纳税人数量的85%,减税额11亿元。
昨日,武汉申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开出一张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这是该市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试点后开出的首张“营改增”。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邹军华表示,“营改增”解决了快递服务环节重复征税问题,客户取得快递业可抵扣增值税,生意更好做。
经测算,“营改增”后武汉邮政服务业预计全年可减税1500万元;铁路运输行业受益更大,因抵扣税率由7%增至11%,可减税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