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保证所委派的执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真实、合法的报告。
1.委派方式和内容
税务师事务所通常使用书面或电子手册、标准化底稿以及指南性材料等文件使其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得到贯彻。这些文件针对的事项包括:
(1)将业务简要情况告知业务人员,使业务人员了解工作目标:
(2)保证执业准则得以遵守的程序;。
(3)业务监督、员工培训和辅导的程序;
(4)对已实施的工作,作出的重大判断及拟出具的报告进行复核的方法;
(5)对已实施的工作及其复核的时间和范围作出适当记录;
(6)保证所有的政策和程序的有效实施。
2.项目负责人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对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并对项目负责人提出下列要求:
(1)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和作用告知客户管理层和治理层的关键成员;
(2)项目负责人具有履行职责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权限和时间;
(3)清楚界定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并告知该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的所有成员应当了解拟执行工作目标。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适当的团队工作和培训,使经验较少的项目组成员清楚了解所分派工作的目标。
3.项目组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监控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负荷及可供调配的项目负责人数量,以使项目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履行对业务的执行及监督职责。
项目负责人对业务的执行及监督包括:
(1)拟定具体项目工作计划;
(2)追踪业务进程;
(3)考虑项目各成员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执行工作。是否理解工作指令。是否按照计划的方案执行工作;
(4)解决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考虑其重要程度并适当修改原计划的方案;
(5)识别在执行职业过程中需要咨询的事项,或需要由经验丰富的项目组成员考虑的事项;
(6)将执业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记录或请示的方式向税务师事务所报告,并与客户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4.项目组内部复核
在业务执行过程中,项目组应当实施内部复核程序。复核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
(2)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3)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
(4)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5)已执行的工作程序、记录、业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
(6)获得的证据是否充分、恰当;
(7)业务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
在确定内部复核人员时,应当由项目组内部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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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职业道德,竭诚为广大客户服务,忠实履行自身承诺,是公司上下一贯奉行的原则。奥奇税务师事务所同工商各界携手,做纳税人的朋友。我们对委托人实现、合理的纳税而进行设计和运筹,帮助企业利益化。我们知道赢得企业的信赖,是我们的收获。我们会用的纳税理念,竭诚为纳税人构建和谐的“绿色纳税通道”,为国家的税收做出的贡献!
税务师事务所[2]是专职从事税务代理工作机构,它可以是由注册税务师合伙设立的组织,或者是由一定数量的注册税务师发起成立的负有限责任的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收入要依法纳税。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承办业务,应当以委托方自愿为前提,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依据,并受法律保护。国家税务总局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委托各自所属的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下分别简称总局管理中心和省局管理中心)行使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职能,并监督、指导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及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和业务指导。
对税务师事务所承办的涉税服务业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对税务师事务所按有关规定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承认其涉税鉴证作用。
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注册税务师可以提供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账记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以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