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徐丽丽 舒世荣通讯员毛晓玲报道)5月8日,和家人一起去吃饭的韩女士在餐厅滑倒摔伤。5月10日,在乌鲁木齐市七一工商所消保室工作人员帮助下,她获赔1273元的医药费与营养费。
5月8日,韩女士一家人在黄河路附近的一家饭店吃饭。准备付账时,她在收银台附近滑倒,“当时我脑子晕晕的,起来后,就发现自己满脸是血。”韩女士说,家人急忙将她送往医院。饭店大堂经理也一同赶去,付了200块钱便走了。事后,韩女士打电话到餐厅要求赔偿无果,便向工商所投诉。5月10日下午,在七一工商所消保室工作人员的调解下,饭店向韩女士赔偿了1073元的医疗费用,并支付200元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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