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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定价安排。转让定价涉及的内容包括:有形货物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劳务服务的提供,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资金融通,关联股权交易等等。 自2009年1月8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 号)文件之后,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的税收管理不断加强,也增大了税务调查和查处力度。 因此,企业应充分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及转让定价税收风险。
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准备 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 号)的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备完毕该年度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同时,《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63号)更明确规定,承担 有限功能和风险的企业如出现亏损,无论是否达到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均应在亏损发生年度准备同期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于次年6月20日之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我们在帮助企业准备同期资料时,不仅仅作为一项合规性义务的完成,更是帮助企业重新检查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过程,这不仅是进行有效税务规划和风险管理的过程,更是帮助企业建立合理的商业架构及交易安排,以防范税收风险的过程。
反避税调查与调整 国税总局加大了针对转让定价的反避税调查力度,针对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立案调查,通常涉及向以前年度追查10年补缴税收。除了涉及补缴企业所得税外,不排除涉及补缴流转税的可能。 我们在反避税调查方面的专业经验,将帮助企业在应对反避税调查过程中,争取更为有利企业的方面。
制定转让定价政策 既然在集团内的关联交易不可避免,特别是跨国贸易的发展,各类关联交易也日趋复杂,不但涉及中国国内税收、也涉及其他国家税收问题的情况下,如何使得关联交易更合理合规,同时关联交易税收成本,是集团利益化的必然需求。 我们将在集团内转让定价的规划设计方面,提供更专业的设计方案,使集团关联交易的涉税成本,使关联交易更合规,使关联交易税收风险,也使集团经济利益化。
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多边预约定价安排 预约定价安排是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定后达成的协议。 预约定价安排增强了对跨国交易税收处理的可预测性,可使纳税人获得限度上的确定性。预约定价安排是纳税人有效防范转让定价税收风险的一个工具。 我们的专家技术团队已经成功帮助企业完成预约定价安排多例,为企业在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方面争取到最有利的方面。
成本分摊协议 成本分摊协议是不同企业之间达成的框架协议,用以确定各参与方共同承担开发或获取资产、劳务、权利等生产的成本和风险,并确定各参与者在这些资产、劳务和权利中预期收益的性质和范围。 我们的专家团队在成本分摊方面具备实务操作实力,可以帮助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成本分摊协议。
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是指跨国投资者为了获得更多的税前利息扣除,在企业资本结构的选择上,不恰当的提高贷款比重从而相应地降低股本的比重,以减少纳税所得额的一种国际避税形式。 国税总局已经对资本弱化情况密切关注,也出台了相应文件,对债资比也有明确的规定,并提出满足一定条件的资本弱化需要提交同期资料,以对资本弱化的相关情况进行解释和说明,对明显的避税现象,也会反避税立案调查。 关注并防范资本弱化带来的税收风险,是集团企业和资本密集型企业不容忽视的方面。
非居民企业,是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即为非居民税收管理。 国税总局近期不断加强对非居民税收的查处力度,涉及查补税收案件多见于报端,涉税金额、涉及领域不段刷新记录。因此,在涉及非居民业务时,企业应当密切关注涉税风险。 我们的专家团队和服务团队,将在非居民税收方面给您提供专业的意见,指导企业如何防范和降低非居民税收风险。 非贸易付汇(股息红利、特许权使用费、承包工程、劳务所得等) 税收协定 非居民股权转让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享受协定待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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