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将从4月1日起实施。在《办法》中,餐饮场所油烟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油烟排放监督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被详细列出。
居民住宅楼和新建油烟污染餐饮场所说再见
4月1日起,居民楼、部分商住楼的餐饮油烟问题有望得到缓解。按照规定,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楼将禁止新建会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场所。家住台州经济开发区的张先生楼下有不少餐饮店,他说:“有油烟污染的餐饮店不能再来了,也就是说不会再增加新的油烟污染,对我们居民来说肯定是个好事。”
在居民区内,如果要建设可能因油烟排放直接影响公众生活环境的餐饮项目,也不那么容易了。现场公示、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餐饮建设项目要通过一种或多种方式,征求直接受环境影响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原先餐饮场所都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从下月起,不含灶头的面包糕点店、茶室;不涉及土建且使用清洁能源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包括包子店、馄饨店、面条店)、粥店、冷热饮店,将无需再办理这一审批手续。
“油烟净化”成高频词相关设施过关才可营业
在《办法》中,“油烟净化”一词出现得较为频繁。根据要求,餐饮场所应当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同时餐饮经营户要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餐饮油烟排放达标。餐饮场所在配套建设的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正式投入使用。
对于餐饮油烟净化,我市此前也较为重视。据市环保局统计,去年我市完成了495家餐饮业油烟治理。《台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中曾提出,城市餐饮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要达到95%以上,并建立起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机制。
黄岩朱砂街餐饮店在相关方面体现得较为明显,其油烟污染问题曾受到过周围居民的反映。3月26日,记者从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黄岩分局东城中队了解到,“在规定街上所有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后,中队定期进行了跟踪执法,要求这一装置必须打开运作起来。目前情况比较良好,也没有再收到这方面的举报。”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处长朱建兴说:“我们在对餐饮店的检查中会要求店里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之后的检查标准和执法要求将会按照的文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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