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保安服务质量标准
依照保安服务合同提供防范性安全服务,维护客户单位的安全和秩序,防止守护目标受到不法侵害或灾害事故的损害,有效避免因服务提供方或保安人员责任造成客户经济损失,满足客户单位安全
需求。1、巡逻服务(1)保安人员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查、警戒,保卫客户安全。①通过巡逻,威慑不法分子,使其打消对客户不法侵害的企图。②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对有作案嫌疑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③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2)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
(3)在巡逻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
2、门卫服务
(1)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验证、检查,保卫客户安全。①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②根据客户的要求对出入的人员、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损失。③指挥、疏导出入车辆,清理无关人员,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④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截获赃物,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接待工作。
3、守护服务
(1)保安人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保卫客户安全。(2)维护守卫区域的正常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守护范围。(3)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等工作。
4、押运服务
(1)保安人员采取随财物守卫方式,保护客户的财物运输安全。(2)防止押运财物被盗、被抢或遭受其他不法侵害。(3)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4)对押送财物押送、运输的条件,环境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防止发生挤压,丢失等情况。(5)对押送的财物要进行清点和防止出现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