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现浇楼板--关于2013年度次武汉市现浇楼板住宅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关于2013年度次武汉市现浇楼板住宅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共抽取市直各区在建公建项目5项,拆迁安置小区住宅3项,共8项单体工程。重点检查了参建单位和人员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以及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情况。同时,对抽查的所有单体工程进行了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和现浇楼板板厚的实体监督检测;对工地现场使用的小规格钢筋、砌筑用砖或砌块进行随机封样抽检。 从所抽查的工程情况看,一是大多数项目的参建各方质量意识比较强,质量保证体系较为完备,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好,质量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质量行为基本规范。二是通病防治措施执行比较到位,大部分项目的工序报验、材料报验手续较为完备,现场钢筋绑扎、墙体砌筑、二次结构等通病控制措施基本落实。三是实体质量有所提高,通过对每栋单体项目任意两层的实体监督抽测结果来看,抽测的24组梁柱混凝土强度除1组不合格外,其余均满足设计要求;抽测的14组现浇板板厚负偏差均未超过规范要求;抽测的21组钢筋保护层厚度指标有19组达到监督实测控制要求;抽测的21组现浇板钢筋间距除1组间距偏大外,其余均符合设计要求,结构实体质量总体受控。四是现场材料取样抽检基本符合要求。共抽测钢筋16组,均合格(其中3组双倍取样复试合格),抽测水泥砖1组,复试不合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武汉现浇楼板--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有的问题还较为突出。 1、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较为普遍。此次被查的8项工程有5项因土地、规划等手续滞后,未能及时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2项公建、3项住宅)。个别项目存在设计图纸未盖审图机构章、图纸审查未通过已提前开工、施工过程中变更监理单位且无招投标手续等情况。 2、部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质量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质检员与备案人员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现场不能提供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备案表,不能提供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开工报告签字不全,缺少平行检验记录,旁站记录内容不全、数据有误,砼养护记录未提供,监理日记提出问题不闭合,现场使用自拌混凝土与设计要求不符等。 3、部分工程未能规范履行见证取样制度,材料台账未分类登记或台账与施工单位记录数量不符,预拌砂浆复试报告未提供(现场已使用),部分钢筋复试批次不足,钢筋报验品种与复试报告不符,现场材料存在先用后检的不规范行为。 4、少数工程实体细部处理不到位,存在未按图施工的情况。检查中发现部分工程在细部构造和节点处理上未能严格按照图集和施工方案施工,存在一定的质量缺陷。个别项目构造柱箍筋局部未加密,楼梯部位模板支撑间距偏大,砼止水坎未与楼面同时浇筑,外墙砂加气砌块与灰加气砌块混用。 三、检查处理意见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武汉现浇楼板--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时已向各方通报,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检查组已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一)中明确,并由各区质监站签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各区质监站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市质监站。 其中,对检查过程中现场取样送检不合格的1组墙体砌块材料,已用于砌筑工程的,由所属区质监站督促整改到位,暂未使用的,经现场监理人员见证作全数退场处理。对检查过程中经见证抽测混凝土实体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长青大厦工程(混凝土设计强度C60,实测C45),由所属区质监站负责调查、处理,并将整改情况及处理结果书面上报市质监站。 武汉现浇楼板--关于2013年度次武汉市现浇楼板住宅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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