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充电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恢复充电: 1)电池安装后投入使用前 2)电池放电结束后 3)电池储存半年以上 4)单格电池浮充电压低于2.20V,短期内需提高其浮充电压; 恢复充电电压2.30-2.35V/单格,2.35V/单格,恢复充电时间为8-10小时(环境温度21-32℃)或12-16小时(环境温度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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