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么办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海南省人民法院对着干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2014年12月2日上午,突然对海南满福隆酒楼张贴执行公告,限10天内在54636903元范围之内对与我公司毫无相干的某公司进行赔偿,或退出现经营场所。面对违法执行,引起企业、员工、社会各界人士的愤慨! 我们海南满福隆酒楼开业8年多来,始终秉承着为社会、为老百姓服务的宗旨,服务赢得人心民心。我们照章纳税,8年多来上交国家几千万税款。每年为社会提供300多个就业岗位赢得各级政府的褒奖,先后获得国家、省、市授予几十项荣誉。 我们掌握的证据,这块地及地上建筑物在海南省人民法院2014年下达的“民事裁定书”、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民事裁定书”中都有明确判定为新华社海南分社所有。我们海南满福隆酒楼与海南人民法院指定拍卖机构公开拍卖资产的合法竞拍所得人合作经营至现在。我们真的不明白,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归新华社海南分社所有,店内资产为合法竞拍所得人所有,我们怎么突然成为了第三方被执行人呢?! 中国是法治社会,总书记多次强调以法治党、治国。海南省人民法院已明确有裁定,可为什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却是与省高院的裁定背道而驰呢?!与上级法院对着干,这里边又有什么不光彩的东西呢?是什么给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此大的底气呢?又是什么力量促使一些人敢于践踏法律的尊严?披着法律的外衣,干着违法的事?对得起头顶上庄严的国威?! 我们冤!冤!冤!呼唤法律的威严、公平与正义!!! 海南满福隆酒楼全体员工 201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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