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南京“酒驾门”事件发生后,“酒驾”词眼听着让人胆寒,它已然成了人民公敌,人人喊打。为震慑酒驾者,全国范围内打击酒驾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可就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居然还有人胆敢顶风作案,实在叫人心怵不已。
接连发生的酒驾事件,带走了多少年轻生命,拆散了多少欢乐家庭,再多金钱也难以补偿。这样的惨痛教训,每一个驾驶者理当警醒。可明知酒驾贻害无穷,又有谁还把它当作儿戏?百度搜索就会发现,与酒驾有染的大多是富二代、官员、老板这样的显眼人物。
这次又不例外,报道中明确显示了肇事者的身份为台州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身份不低,可以料定不是官员就是老板。肇事者饮酒的事实基本确定,据此大家或许又会习惯性地把它定性为酒驾,认为又是饮酒惹的祸,可我却不这么认为。
有一个细节不可忽略,在杨曙忠驾车与别人轻碰后,对方就曾劝其不要驾车了,可他却丝毫不听、执意上路。也就是说,4死6伤的事故是他故意导演的。难道杨曙忠不知道酒后驾车的后果?不明白酒驾肇事的惨痛?但在特权思想的助推下,他又怎么能够抑止逞一时之勇的冲动。
人大代表在民众眼中是特权人物身份。同样,富二代、官员这些群体,哪个不是腰缠万贯、手握重权?在他们看来,撞死一个人多大的事啊!只要动用特权、花点钞票即可摆平。此话并非空穴来风,之前就曾听闻官员撞人叫司机顶罪、老板撞人拿钞票封口的事。交通肇事并该由政府定夺、法律了断,现在却可拿金钱摆平、靠特权了事,几乎没有一点惩诫可言,酒驾还有什么好可怕的呢?可见,撞人的不是宝马,亦不是酒精,而是特权意识。
有必要追问,是谁放纵了这些特权野马,让他们肆意上路、当众撒野。假如我们的法律没有漏洞,不被特权者操控;假如我们的监管没有弹性,不被特权者架空,特权者还敢如此嚣张吗?特权者撞人也要受到法律制裁,也要付出同样代价,他们还敢贸然上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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