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宝马”、“醉驾”等元素的交织,让媒体在报道这起恶性交通事故时,标题中几乎无一例外地突出了“宝马”字眼,众多跟帖网民也慨叹“为什么出事的总是宝马?”有网络编辑则以此制作专题为“宝马”喊冤——“宝马”是不是会成为恶性交通事故的代名词?
2003年“哈尔滨宝马撞人案”算是媒体视野中“宝马撞人”的开端。公众在该案中领略了正义与丑恶的较量,体会了富人与贫者的对抗。自此,每有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如果肇事车辆是宝马,那它一定逃不过舆论的“标签化”关注。“宝马一族”的富有往往也被刻意渲染,每起宝马撞人案几乎都可以演变为一场颇具眼球效应的公共事件。
“宝马撞人”的恶劣当然应被舆论关注且痛批,但同是交通事故,如果肇事车是大货车或其他普通车辆,无论后果多严重,似乎都难以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有论者就此发表评论时细心“百度”过,“宝马撞人”的搜索结果高达107万篇,而“奥拓撞人”只有1.36万篇,“卡车撞人”只有4850篇。在国人驾驶的交通工具中,宝马较奥拓或卡车的数量少之又少,宝马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低于普通车辆,但网上“宝马撞人”的新闻却比比皆是。除了“宝马”这一标签比其他普通车辆更具传播特质外,更深层的原因还是“宝马”所附带的财富烙印不招人待见。
这种情况不是中国独有,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一项针对英国5000多名司机的调查发现,宝马车主被认为是最糟糕的司机,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拥有宝马的人就被看成傲慢无礼的人。但在中国,“宝马一族”现在确实被“丑化”了:只要一涉及富人交通肇事,老百姓就会脱口而出“一定是开宝马的吧”;看到某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开着宝马,人们潜意识里就会认为她“不是好女孩”。当然,丑化宝马及“宝马一族”也并不全是老百姓的错,财富分配的不公和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阶层板结化的现状、老百姓被剥夺感的加剧,种种社会因素都诱发着老百姓的仇富心理。再加上某些宝马车主确实素质低下,更加剧了民间舆论对宝马及“宝马一族”的妖魔化。
可宝马也好,奥拓也好,卡车也好,本质上都只不过是一种交通工具。在我生活的这座城市,去年有一段时间接连发生“水泥搅拌车”撞死路人特别是小学生的事件,其恶劣程度丝毫不亚于“宝马撞人”,但它始终盘旋在“地域新闻”的范围内而未引起全国性关注。这恐怕只因为肇事车辆是水泥搅拌车,开水泥搅拌车的不是富人而是穷人吧。“富人伤害了穷人”很容易引起舆论关注,那“穷人伤害弱者”为何就被舆论冷落呢?
再看台州三门县这起恶性交通肇事案,其“恶”与结果有关,与醉驾有关。人大代表也好,宝马也罢,这些“强势标签”或许并不该成为弱者用来批判肇事者的武器。只不过,在中国当下的语境里,让民众和舆论彻底撇清这些外在标签并完全理性地去对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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