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标准
1.住宿:全程入住双人标准间(按照当地标准建造的未挂牌二星新型度假酒店)不提供自然单间,【具体酒店名称以出团通知为准】
2.用餐: 全程含6早7正餐,正餐餐标10元/人/餐,其中一个正餐为船餐盒饭,团队餐不含酒水,早餐为5点一粥;
3.交通: 沈阳/南宁 桂林/沈阳 往返转机经济舱机票(含机场建设费及燃油附加税),南宁/桂林 火车硬座
当地空调旅游车,根据团队人数安排,保证每人一正座。
4.门票: 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持老人、残疾人、军官、学生、记者等证件客人不再享受其它优惠,没有发生的门票不能退还!望见谅!
5.导游: 持有全国导游资格证及IC卡上岗
6.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保险年龄在3—70周岁之间);
7.购物: 全程6-7个购物店
8.自费:日月双塔/一江四湖120元/人(90分钟)、冠岩120元/人(80分钟)、银子岩100元/人(40分钟)、世外桃源80元/人(80分钟)、图腾古道80元/人(50分钟)、印象刘三姐220元/人(70分钟)、大榕树/月亮山46元/人(40分钟)、聚龙潭80元/人(50分钟)、遇龙河漂流80元/人(八人休闲漂)/150元/人(双人竹排)(90分钟)、古东瀑布100元/人(90分钟)
9.服务意见:请每位游客务必在当地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反馈书〉,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
10.费用不含:因旅游者个人原因产生的离团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含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
接待说明:
1、旅行团开据的是已经折扣后的团体机票,航空公司不予退票、签转、更名及改期,一经将有损失费用产生。出行时请带好有效的证件(如身份证等),小孩带好户口本;如因客人证件过期等个人因素,导致无法正常登机,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负。
2、该产品报价为综合优惠价格,凡持有军官证、军残证、老年证、导游证、学生证、记者证等证件客人均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门票一概不退。
3、在旅游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等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我社会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在事后作出说明。造成无法参加的景点或游览项目,我社只能更换同等价格景点或退还游客门票差额。由于飞机延误、天气等其它原因,为方便游客游览,在内容不减少的前提下,地接社可以调整行程游览顺序,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4、我社对小孩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自身负责,我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赔偿。
5、游客的投诉以在海南当地意见书及签字证明为准,请游客务必认真填写的意见单。恕不受理团友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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