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那个可爱的女孩是想检验我的爱情观吧,玫瑰和红豆正是两种爱情观的经典标志:玫瑰是现代的、西方的,红豆是古典的、中国的,以七夕礼物最为突出。玫瑰意味着厮守在现在时,无法厮守即无法相爱;红豆意味着想念在悠远的异地,想念比共处更能证明爱情的殷切,红豆也是一爱情纪念品。玫瑰富丽、艳丽、火热,但是简单受伤,简单凋零,代表着“不在乎海枯石烂,只在乎从前具有”的爱情观;红豆往常、宛转、镇定,但是安稳、巩固,能够耐久,代表着“两情如果悠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爱情观…… 以红豆饰品为突出。不过,作为一种情爱意象,现代的玫瑰早已替代了古典的红豆,就如西方的情人节替代了中国的元宵节(“上一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那是中国式情人节的浪漫),就如《泰坦尼克号》替代了梁祝故事(梁山伯郁郁而终,祝英台随之殉情;杰克魂归冰海,露丝却天保九如)。满城满街都在叫卖夸大的红玫瑰,可是什么地方能够买到低沉的红豆?
很喜爱一副对联:“书似青山常乱叠,灯如红豆最想念。”可是,尽管身在南国,红豆好像已无处采撷;而一灯如豆、夜雨想念的诗意,也不行复现于当代了。
但我甘愿挑选红豆。
倒不是爱情观的疑问,而是个性的疑问,安全的疑问。玫瑰花团锦簇,明摆着要制作一同事前张扬的爱情事情;红豆“细细粒”(广东方言,意为“颗粒很小”),简单藏,绝不显露,正巧避开狗仔队的耳目。并且,最要害的,玫瑰往往是寻求者给被寻求者的礼物,乃至是一厢情愿的示爱行动;而红豆是相爱者之间的信物,是你情我愿,是伤别离,是长想念————送红豆给情人,绝不会被回绝;可送玫瑰,危险就大了!今年年初,新华社发过一条软新闻:意大利北部城市维罗纳是莎士比亚悲惨剧《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发生地,男人罗伯托4年多前与一女子订亲,但后来该女子撤销婚约,罗伯托为重获伊人芳心,决议送给她1480朵玫瑰————每一朵玫瑰代表他们订亲4年多来的每一天。这天,该女正在一家餐厅吃饭,罗伯托支付了约6000美元,让花店先将1479朵玫瑰送去餐厅。随后,他亲身上阵,向她送上最终一朵玫瑰……成果呢,该女子只淡淡地说了声“谢谢”,就回餐厅持续吃饭去了。惨!
呵呵,大家现在应该有思路了,发挥大家的思维能力,发表下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