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税收优惠
(一)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二)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
(三)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企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四)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科技奖励资金或补助资金
(一)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政府设立技术创新资金,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促进高新技术成功转化。
(三)政府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对申请国内外专利的组织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持费补贴;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可一次性给予一定的专利实施资金支持。
(四)政府建立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以无偿或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成果项目转化。
(五)从技术改造资金、结构调整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中,安排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项目和产学研联合实施项目给予贴息、资金注入及科研开发补助拨款等支持。
上市融资
(一)是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上市的基础条件和重要考核指标。
(二)作为无形资产,在融资、并购、上市过程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是很多资助类、认定类科技项目的基础,很多科技项目都需要在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基础上申报。资助类如重大专项、国内/国际合作、创新基金等,认定类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品牌形象
(一)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研发实力的象征,标志着产品的技术水平和企业的产业化能力,有利于企业的外部市场开拓,提高企业的品牌影响力。
(二)高新技术企业,能够提升企业招投标资质水平,在进行重大项目投标时,具有明显优势。
其他
(一)海关(进出口)、出入境方面比较便利。
(二)优先行政审批、许可,享有直通车服务。
(三)企业借聘或从内地调入科技人员以及人员赴港出国时,享有优惠。
(四)在海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或销售机构,给予优惠。
(五)优先保证用电、用水和通讯。
(六)建设用地和购置住房,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