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开展了不锈钢毛巾架比较试验。结果显示,餐与本次试验的19批次商品中,商品外观安全性能、静载荷、镀层耐腐蚀性能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存在商家虚假宣传、内置填充物、标识标注不全、商家拒绝交易等问题。
省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新时代家居生活广场、华东陶瓷建材市场、长城五金市场、佳好佳装饰市场、杭州建华装饰材料市场、杭州石桥装饰城、月星家居广场等市场中,购买了19批次不锈钢毛巾架样品,委托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下设的浙江省轻工及五金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测。
不锈钢产品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其中以304不锈钢性能较为优越,价格相对也较高。但消保委工作人员在买样的过程中发现,这些商家宣传为304不锈钢但材料化学成分不相符的产品,包括从新时代家居生活广场(古墩店)购买的“雅之洁”、“中标”、“樱花”品牌毛巾架和从华东陶瓷建材市场购买的“雅德”、“赛博尔”品牌毛巾架,这些毛巾架的产地均属广东省。商家宣称为304不锈钢并出具了相关凭证,但通过不锈钢化学成分检测,19批次不锈钢毛巾架中,17个批次与商家(销售员)宣称的304不锈钢材料化学成分不相符,比例高达89%。
在19批次不锈钢毛巾架中,有5个批次的产品管材内灌充作用不明的填充物(有沙石、混凝土等)。“产品标准中虽未规定管材内不能填充,但人们往往认为质(重)量越大用料越足,质量越好,价格也就越高,这些沙石等物易造成消费者选购时误判,存在故意增加产品质(重)量之嫌。”省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说。
在秋涛路杭州市佳好佳装饰市场买样时,省消保委工作人员在其中的4家商铺挑选了不锈钢毛巾架并支付了货款,在随后去取货时,要求开具以省消保委为抬头的,各家销售员均借口货已卖完而拒之。
此外,19批次不锈钢毛巾架产品中,有3批次毛巾架未标示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分别是从石桥装饰城购买的“迷祺”牌毛巾架、从杭州市新时代家居生活广场购买的“佳诺斯”和从华东陶瓷建材市场购买的“阿兰·德力”牌毛巾架。
来自: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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