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继承
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转归继承人所有的一种法律行为。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或宣告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
被继承人,是指公民死亡或宣告死亡并遗留财产者。继承人,是指按法律规定有权接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房产继承,同其他遗产继承一样,是依照法律程序把沈阳房地产律师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产权转移归继承入所有的法律行为。
房产继承,是房屋产权转移的法定取得方式,是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与其他财产不同的是,房屋是不动产,法律规定须经政府房产登记机关登记,审核确认产权归属,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即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的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父母健沈阳房地产律师在,其房产子女不能继承,由于某种原因,出于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这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所谓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规定,有权接受遗产的人,即法定继承入或遗嘱继承入。继承权是以人身关系为基础的,即继承人与沈阳房地产律师找谁家被继承人存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公民个人,而不是国家、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能作为遗赠受领人,而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沈阳房地产律师的遗产,但这不是继承关系,不是基于人身关系取得的遗产。
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是通过继承关系的发生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这种所有权取得的方式,一不是由双方协议,二不是等价交换,而是将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依照法律程序转移给继承人所有。
业务范围
房地产律师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房地产公司法律业务:
房地产项目公司在设立、转让、兼并、重组、上市、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房地产开发沈阳房地产律师项目的法律评估、调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文件起草、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
建设单位的资质审查及建筑施工管理;
商品房的境内外销售;
房地产按揭贷款;
房地产的抵押、买卖、租赁、拍卖;
房地产权益纠纷的诉讼、仲裁等项法律事务;
房地产公司日常法律事务;
2、房屋买卖法律业务:
律师陪购服务: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律证明文件;协助签订房屋认购书;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参与房屋交易谈判,协助购房人签订购房;审查有关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律文件;协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验收
律师代理服务:代理预售商品房的转预售或更名手续;代理房屋入住手续;代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代理起草、协商、修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代理房屋交易诉讼,仲裁的法律事务;代理二手房交易;代理房屋租赁事宜等。

李丹丹律师是一名沈阳律师,是沈阳好律师、沈阳大律师、沈阳专业律师.
她的专长领域是:
沈阳经济律师、沈阳交通事故律师、沈阳建筑工程律师、沈阳刑事律师、沈阳取保律师、沈阳房地产律师、沈阳讨债律师、沈阳打官司律师、沈阳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姓名:李丹丹律师
执业证号:12101201011928955
联系电话:
执业律所: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
邮箱:lawyerlidandan@163.com
律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广场团结路54号新世纪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