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是软件企业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高新企业认定的必要条件。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文件,已于2013年4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该文对软件软件产品登记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名称规范、软件测试报告功能符合性、对应性等,
广州诺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工信部第三方测试机构合作。专业代理广东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测试服务、软件产品登记辅导等服务,只要和我们签订合同,我们的专业团队就会帮您整理审核材料全程跟踪申请进度,保证一次性通过,避免您因为资料不完整或其它的小细节不符合新政策规定,耽误了申请。自05年开始从事软件产品登记,良好的政府机构关系。如有需要请联系曾先生或叶:,传真,QQ:2557064750 或登录网站:http://www.inno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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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登记的必备前提: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此外软件产品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认证中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如有须要可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