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文件,已于2013年4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该文对软件企业认定、年审和税收优惠政策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包括ISO或管理制度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等,广州诺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代理广东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测试服务、软件产品、ISO9001认证、软件企业认定等服务,自05年开始从事双软企业认定,良好的政府机构关系。如有需要请联系曾先生或叶:,传真,QQ:2557064750 或登录网站:http://www.inno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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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认定需要提交的资料
软件产品登记的必备前提: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软件产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4)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5)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