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通信直流电源
2.1 引用标准
DL/T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YD/T731-2002 《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
YD/T585-1999 《通信用配电设备》
YD/T1051-2000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暂行规定)》
电网综1997(472)号文《通信电源、机房空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暂行规定》电网交1999(625)号文《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前端智能设备通信协议》
2.2 工程条件
2.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配置通信直流电源2套,由交流配电单元、直流配电单元、整流单元和监控单元四部分组成并安装于5面机柜内。
2.2.2 使用环境条件
周围空气温度
温度: 39.4 ℃
温度: -35.3 ℃
环境相对湿度: (在25℃时)
日平均值: 95 %
月平均值: 90 %
海拔高度: 1200 m
地震烈度: 7 度
水平加速度: 0.25 g
垂直加速度: 0.125 g
防护等级 :
高频开关电源: IP 20级
2.2.3系统概况
直流系统电压: -48 V
直流系统接线: 单母线
蓄电池组数: 2
蓄电池型式: 阀控式
蓄电池组容量: 300Ah
蓄电池个数: 24只(每组)
交流电源电压: 380/220 V
交流电源频率: 50 Hz
2.3 总的要求
本工程电源系统为无人值守设备,具备完善的故障告警及保护功能(包括交流输入过压、欠压、过流、缺相,直流过压、欠压、过流、整流单元故障、监控单元故障等自动保护功能),并具有本地声光告警功能。交、直流配电部分应为模块化设计,便于系统增容。
2.4 高频开关电源基本性能及参数
2.4.1 交流输入电压: 380 V± 15 %
2.4.2 交流电源频率: 50 Hz± 10 %
2.4.3 容 量 -48V/120A
2.4.4 充电电压调节范围: 40~60V
2.4.5 稳流精度: <±0.2 %:
2.4.6 稳压精度: <±0.2 %
2.4.7 效率(大于50%负载时): >92 %
2.4.8 功率因数(大于50%负载时): 99%
2.4.9 噪声: 距装置1m处<50 dB
2.4.10 可靠性指标:MTBF不低于100000小时
2.4.11 输出过压保护:-58.8V~-61.2V
2.4.12 限流性能:限流点可以在额定输出电流的50%~110%之间连续(或分档可调)
2.4.13蓄电池浮充电压和均充电压:根据蓄电池电压调整
2.4.14绝缘电阻:≥100MΩ
2.4.15绝缘强度:> 200VAC
2.4.16均匀负载不平衡度:≤± 3%
2.4.17 通信接口: RS232和RS485
2.4.18 通讯规约: 免费开放规约,配合通信监控系统调试。
2.4.19 机柜冷却方式: 自然冷却
2.4.20 模块冷却方式: 强制风冷
2.5 高频开关电源技术性能
2.5.1 本工程充电装置的数量采用一组蓄电池配一套高频开关电源。
2.5.2 高频开关电源采用微机控制,控制方式具有自动和手动两套独立单元,当自动控制故障或检修时,转入手动控制。
2.5.3 直流系统采用独立的直流总监控单元和电池在线监测装置。
2.5.4 通信接口能满足变电所自动化的要求。为完成供方设备与监控系统的接口功能,供方应向监控系统厂家提供完整的信息表。信息表应包括标准部分的信息和有关部分信息,信息量表应有功能类型、信息号、二进制状态量、事件、模拟量、限值等。通信接口应具备RS232和RS485两种,要求免费开放通讯规约。
2.5.5 充电装置具有液晶汉显、完善的保护报警信号和人机对话等功能。
2.5.6 采用模块化柜架结构,功能单元分隔布置。
2.5.7振动:装置应能承受GB7261第16.3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振动耐久能力试验。试验后无紧固件松动及结构件损坏。
2.5.8 室内垂直安装,柜立面倾斜度不大于5 °。
2.5.9 所有机柜应加装外部接线电缆槽盒及底部横槽,槽盒宽度最小不得低于80mm。槽盒长度与端子排相同。
2.6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主要性能要求
2.6.1 直流负荷充电及浮充电模块额定电流为30 A,工作额定电流120A,按4只配置,模块可带电插拔。多块模块并列运行时,应具有良好均流性能,在任何工况下,均流不平衡度应小于3 %。
2.6.2 整流模块应具有遥信、遥测及本地监控功能,不依赖总监控单元,独立工作,并有本地声光告警。正常工作时,模块应与总监控单元通信,接受监控装置的指令。供方提供监控通信规约及监控接口(RS232或RS485)。
2.6.3 供方所提供设备须具有模块记忆功能,即失去告警模块的控制,整流模块也能独立工作,不间断供电。
2.6.4 模块具有过电压、过电流保护和自动限流、报警等功能。整流模块的输入端加装防雷装置。
2.6.5 整流模块应具有电磁兼容性,应符合IEC 1000-4、ITU YD/T983-1998规定的标准,即规定了静电、雷电浪涌、脉冲群、电源电压瞬变跌落等抗扰项目。应符合EN55022有关无线电干扰限值标准。要求其抗外界电磁干扰的能力要强或对外界干扰不敏感,如对电网谐波电压、谐波电流的干扰及感应器造成的高脉冲电压的干扰等;另外本身对其他设备产生的干扰要小。在整流器的输入端和输出端都应有传导干扰要求。
2.6.6 模块采用PWM调制制式,模块工作频率:20~300kHz。
2.6.7微机型高频开关整流器柜应具有如下保护功能:
▲ 交流输入过压、欠压、过流保护。
▲ 直流输出过压、欠压、过流保护。
▲ 电流保护功能:在负载发生短路或电流超过额定值的115%时,充电机应具有限流功能,并发出灯光、音响告警信号。
▲ 高压开关电源的主电路熔断器熔断或交流电源失压时,可发出灯光、音响告警信号。
▲ 有过压、欠压、过流、交流断相、功率器件过热及元件异常等远方报警信号功能。
▲ 模块和监控器互相报警功能,当模块发生故障时,监控器报警;反之,当集中监控器发生故障时,模块发生报警。
▲ 充电装置采用微机控制,控制方式具有自动和手动两套独立单元,当自动控制故障或检修时,转入手动控制。
2.6.8 高频开关电源设备须具有充电、浮充电及均衡充电功能。高频开关电源设备在接通电源时,输出电压的冲击值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5%。
2.7 总监控单元
2.7.1 微机总监控单元是高频开关电源及其成套装置的监控、测量、信号和管理系统的核心部分。装置能根据直流系统运行状态,综合分析各种数据和信息,对整个系统实施控制和管理。
装置能适应直流系统各种运行方式。具备人机对话功能,与成套装置中各子系统通信,并可与微机监控系统通信,具备与动力环境监控系统连接的功能,接口不符时免费提供规约,并提供协议转换器。
装置适应的运行方式:1 组蓄电池配1 组充电装置;充电装置独立运行;蓄电池浮充,均充或非正常工况时的自动、手动转换。
2.7.2 供方所供电源设备监控单元故障或更换时,应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2.7.3电源系统的监控范围:交直流配电、高频开关电源、蓄电池组;监控系统具有电池智能化管理,大屏幕汉显,并具有操作提示信息,具有蓄电池自动温度补偿功能,每条记录含有事件发生的日期与时间。
2.7.4电源监控系统保护功能:
包括交流输入缺相、缺零保护、交流输入过欠压、直流输出高低压、输出短路、过流,蓄电池和整流模块超温等保护,过压、过流故障消失后系统可自动恢复。
2.7.5电源监控系统告警功能:
具有交流输入过欠压、直流输出高低压、监控系统故障告警,熔丝告警、模块故障、蓄电池和整流模块温度过高和总告警功能。
2.7.6监控系统能够在线监测蓄电池运行状态,在出现异常时能以硬接点和通讯口的形式发出远传信号。电源厂家负责电池监测仪与蓄电池之间的配线等。
2.7.7可分档或无级设置限流值。
2.7.8电源监控接口种类及对传输通道的要求:
集中监控器与充电模块等下级设备采用数字通信的方式,输入、输出采用电器隔离设计。集中监控器和整流模块相互报警。并具有RS232/RS485接口供远程监控使用。
2.8 交流配电单元主要技术性能和要求
2.8.1 输入:2路 AC380V,配电容量为40kVA;三相五线制,2路输入电源能自动倒换,且互为热备用。交流缺相不影响其它模块运行。
2.8.2 允许输入电压波动范围:380V±20%;50Hz±10%
2.8.3 输出:AC380V6路,63A/路,AC220V 4路,20A/路;
2.8.4 380V交流输入加装防雷装置。
2.9 直流配电单元主要技术性能和要求(每套配置)
配电输出:48V。60A输出8路;32A输出10路;20A输出10路;10A输出10路。
2.10 通信直流电源系统机械、电气及其它性能要求
通信直流系统接线按设计要求,组柜方式、柜面布置及设备型号由设计院与生产厂家共同研究确定。机械、电气及其它基本技术要求如下:
2.10.1 柜体采用封闭式加强型柜式结构,柜体应考虑散热,柜体的有效荷载为10kN。
2.10.2 柜门开启灵活,牢固可靠,门开启角大于90 o 。
2.10.3 柜体及其它构件的敞露部分均应涂漆防护,漆膜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平整、光洁,在不直射的阳光下,漆膜不应有肉眼可辨的色泽不均匀现象,同时应不眩目反光。
2.10.4 柜内母线全部采用阻燃绝缘铜母线,柜内端子排采用魏德米勒W系列阻燃端子,V0级。所有指示灯采用节能型指示灯。
2.10.5 运行中需要操作的元器件安装在面板上的位置,其操作高度适当。紧急操作的元件应安装在距基础面0.8~1.6m范围内。在运行中需观察的指示仪表中心距基础不高于1.8m。
2.10.6 柜体尺寸:高2260mm×宽600mm×深600mm,柜内设备自然冷却。
2.10.7 柜体颜色:业主决定。
2.10.8柜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能承受所安装元件及短路时所产生的动、热稳定。同时不因设备的吊装、运输等情况而影响设备的性能。
2.10.9 装于柜体内的继电器应能防止设备正常操作的振动而引起的误动作。
2.10.10柜体背面应设置防止直接接触带电元件的面板。直流配电柜内回路与回路之间应有隔板,以防止事故的扩大。
2.10.11柜体使用的电器元件,如开关、按钮等应操作灵活,各类声光指示信号应能正确反映各元件的工作状况。
2.10.12 测量表计的配置应符合DL/T 5044-2004中规定,表计量程应选择适度,测量值应达满量程的85%以上。必须保证指示仪表应有的准确等级,指示电池电压的仪表应采用数字式仪表,其准确等级不得低于0.1级。应配置指示电池浮充电流的专用表计,电流表值可按0.3I10A选取,其准确等级不得低于0.1级,该表不得直接串联在电池组放电回路中。
2.10.13主母线和分支母线及接头,应能满足长期通过电流的要求,母线应选用阻燃绝缘铜母线。
2.10.14汇流排和主电路导线的相序和颜色应符合有关规定。
2.10.15空气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长期工作电流的要求,且满足各级选择性的要求。
2.10.17柜体下方应设有接地铜排,规格25×4mm2,安装时应加绝缘支垫,并考虑柜间铜排互连的方便。
2.10.18 柜内元件的布置应便于安装和维护。
2.10.19 接线端子应能接入16 mm2 铜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