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动车专卖
超标电动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国家规定如下:
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有两个车轮;
2.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力功能;
3.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
4.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这是根据国家对电动车生产要求定的一种技术参数根据规定,电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车身全部重量为40公斤,速度是为了安全、重量是为了能在用同样的电池尽可能多跑里程,以达到节约电能的目的。
现在电动车速度大都可达每小时35公里左右,这是生产商为了迎合消费者喜,快的心理而生产的,有一定的安全隐患,重量更是如此,生产商为了让车能跑远,采用加大电池来助跑,现在有20A、26A的特大电池,如是48V充一次电可行驶60-80公里。综合前面说的这些,超标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车,也就是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就算超标车,目前不准上路的车主要是速度的控制,对重量并不太多的过问。
贵阳电动车专卖价格
继2009年底电摩新国标之争后,电动自行车近期再度进入公众关注视野,起因是今年3月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下发的一道通知——要求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然而记者发现,判定是否“超标”的标准,仍是12年前出台的已被公认过时的电动自行车老国标。
记者在公安部网站上看到这条通知。通知要求,对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各地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质监部门要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结合本地实际,提请政府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超标
记者注意到,按照通知要求,是否“超标”仍旧依据的是1999年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这一出台12年的旧标准被认为“过时”而呼吁修订已有经年,但因其中的重量(40公斤)和时速(20公里)两个指标业内争议较大,数次修订均未成功。
另一方面的现实情况是,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企业早已顺应市场需求而“抛弃”了国标,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都已“超标”。
2009年末出现电动自行车“被摩托”事件。最后,国家标准委宣布,电摩国标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贵阳电动车哪家好
2011年5月29日,记者了解到,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日前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在用的“超标”电动车要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进行淘汰。
执行“老标准”
四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此,在新国标暂未出台前,四部委要求各省按现有法规及GB17761标准制定整改规范。 现有的规定即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对于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治理“超标车”
《通知》还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要求各地警方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车速等是否符合国标。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注册登记。与此同时,《通知》还认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并提出以此为标准,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提出,对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结合本地实际,要求政府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