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诚信指数 6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发送消息
首页
业务范围
资质荣誉
新闻资讯
客户留言
业务简介
联系律师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您现在的位置:石家庄刑事辩护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内容?
发布日期:2013-07-03

婚姻家庭继承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民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重要职能。婚姻家庭继承法课程,是民法学教育中一门必修的主干课程,也是全国成人高等教育中法学的主要课程。

为确保成人高等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法学人才,《婚姻家庭继承法》在编写过程中,突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并在注重阐述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同时,明晰了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内涵,为婚姻家庭继承制度的学习和适用奠定了基础。

1.举办了婚礼,没有领结婚证,我们是夫妻吗?

2.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给付方是否有权要求返还?

3.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关系,对曾经赠与对方的礼物能否要求返还?

4.领了结婚证,还要举办婚礼吗?

5.办理婚姻登记应去哪个机关办理?

6.怎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须提交哪些材料?

7.没有居民身份证该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8.办理婚姻登记必须出具居民户口簿吗?

9.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交纳多少钱的费用?

10.结婚前,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债主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吗?

11.在登记结婚后,男方是否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石家庄刑事辩护   地址:广安大街77号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人:律师咨询热线   400电话:400-612-7250   电话:15081118575   手机:15831191193   传真:15081118575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