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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应当注意哪些陷阱,张律师告诉你
发布日期:2013-03-27

    现在房屋买卖市场还是很紧张,这里面也有很多陷阱,下面石家庄联系律师事务所告诉你应该注意哪些?

    “现在北京人买房,大多数都是卖小买大、卖旧买新的连环单,越是这种交易,越容易出现各种陷阱。”石家庄联系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说,特别是“新的已买,旧的未卖”的情况,事主掉进陷阱的几率会大大增加。

  “比如新房交了100万房款,约定4个月交齐尾款,可是4个月内旧房没卖出去,房主又不愿意大幅度压价,这时候中介一定会出面,游说房主‘抵押贷款’,这里面有太多的陷阱,包括各种苛刻条件,甚至最后干脆是高利贷,而房主即使明知,也不得不往里面跳,否则前期所交的100万房款就收不回来。因此这样的交易要避免。”

  律师认为,原来多是对买房人提建议,比如重点关注出卖人是否有权出售房产的情况,在出现近期“我爱我家”的事件之后,看来买方的真实性也必须要多加关注,买卖双方千万不要听中介业务员的忽悠,务必要将对方主体的情况弄清楚。

  此外,房产是否有抵押、是否一房二卖、是否存在经济适用房不允许转让等问题,都需要关注。“中介的服务费经常几万十几万,这绝不是简单的信息费,而是整个交易过程中的服务费,买卖双方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就一定要盯紧了他们,签订的中介合同一定要注明各项服务的内容,不要在中介提供的格式合同上签字了事。比如,要将确定对方权力主体、确定标的物的合法性、交易风险的分担等问题都写进去,在过户之后,也得要求中介继续协助确定有没有其他后续问题,比如原房主是否大幅拖欠物业费供暖费等等。”张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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