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案例 近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对外通报一起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者刘女士向消协部门投诉称,2009年5月31日,她在商店购买了一台电热水器,价格3480元。 2012年2月,重庆空气能热水器内胆出现质量问题,经过报修,厂家给予更换一台新机。 今年6月10日,空气能热水器内胆又出现漏水问题,刘女士找到厂家售后要求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新机,但售后人员却以“产品更换后,剩下的免费保修期限与已过去的连续有效,而不另行重新计算”为由,拒绝为消费者免费维修或更换新机。 ■工商说法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本案中,空气能热水器厂家为消费者更换后的热水器发生漏水问题,更换的热水器并未超过保修期,厂家理应为消费者免费维修或换新机。 ■处理结果 考虑到天气炎热,重庆空气能热水器不能使用将给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不方便,沈阳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消协工作人员先后与售后及生产厂家多次沟通联系,最终经调解,厂家同意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一台新热水器。 空气能热水器应该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把关,这样才能让重庆消费者满意购买,如果一次一次出现产品质量为题,这不仅会对品牌的声誉有影响,还对以后的销售道路有很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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