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上海汽车(集团)工业总公司(下称:上汽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汽车)签订《零部件和维修配件供应框架协议》及《生产服务框架协议》;拟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协议有效期自其签署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年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的协议取代前述协议之日止。
公司预计200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55398万元:其中,与上汽集团、上海汽车之间有关零部件和维修配件供应、有关生产服务的预计金额分别为47398万元、6000万元;与财务公司之间金融服务(定价按银监会规定要求执行)的预计金额为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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