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回收|上海废钢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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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钢铁联合企业和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废钢主要产生于炼钢车间、铸钢车间和钢的冷加工和热加工车间。随着钢铁生产技术的发展,钢材收得率增加,自产废钢占钢产量的比例有下降趋势。钢铁产品和工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约占废钢总量的20~25%,主要为钢料的切头、切尾、切屑、边角料等。各种废旧设备,钢结构件,“报废”的机车、车辆、钢轨、汽车、船舶、工具、用具等,也产生大量“折旧废钢”。它在工业发达国家约占废钢总量的25~30%,占社会上钢材总投放量的1~1.5%。中国当前每年产生的折旧废钢约 300万吨。生活用品废旧钢铁如罐头盒、家具和用具等,称为“社会废钢”或“垃圾废钢”,数量有时高达钢材投放量的1%。此外,还有从渣中回收的废钢,积存的废钢块,打捞的沉船等,来源颇为复杂。 关于做好废钢验质工作的几项措施 长期以来,废钢采购验质工作一直是困扰我们的一大难题。同其它兄弟单位一样,我们也尝试过多种管理方式和手段,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从2004年6月份开始,北营公司决定成立废钢厂,形成集废钢采购、验质、加工等职能于一体的管理模式。通过近半年的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扭转了长期以来废钢采购、验质工作的被动局面,下面将我厂所采用的一些措施和手段向兄弟单位作以简要介绍,以达到相互交流,取长补短的目的。 首先,我们对废钢采购及验收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尽量做到有操作性,并将扣量标准和退货标准以厂长令形式下发,突出其严肃性和重要性。 常规的废钢验质主要靠目测来决定,不是靠检测仪器或化学分析来判定,人为因素大,易出问题。为了加大对人为因素的控制力度,我们购买了两部摄像机,一部用于在废钢进厂前初检时对每辆车进行录像,另一部用于初检合格后进入废钢场地御车时进行录像,这样就非常有效地减少了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也为监察、考核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一分利润,百倍疯狂。为得到更大的利润,个别废钢供应商不惜采取掺假行为,甚至铤而走险干起了违法勾当,其采取的手段和方法可谓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如有的废钢车采取用大车重检、空检时用小车换上同样的车牌,用这种“移花接木”之术诈取钱财。对这种坑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厂领导毫不手软,坚决向执法机关报案,将作假者绳之以法。此举极大地打击了作假者的气焰,产生了较大的威摄力。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我们以变应变,在入厂废钢车风挡玻璃上沾贴上为废钢专门设计标识和识别条码,并标明日期、车号和所开的废钢入厂确认单序号,验质员在卸车时必须与确认单所开的序号相符方能卸车。我们还在废钢作业区建立外购废钢入厂登记制度,卸完车后要确认并登记出厂时间,使废钢车在入厂和出厂时没有机会作弊,堵上了管理上的漏洞。 我们在验收暖气片的过程中,发现有的暖气片两头带塞,在出料砸开后发现有的装上了沙土,有的装满了渣滓,冬天的时候更是灌满了冰水。为避免以后这种欺诈行为的发生,特规定暖气片验收时必须是砸开的,否则将不予验收卸车给予返回。 为了能够保证废钢质量,做到层层把关,相互形成监督机制,我们厂又成立了稽查科。这样就形成了采购—验质—稽查,使各自的权力受到约束监督,使大家各负其责,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在卸货过程中,为防止客户进入场地说情干扰验质工作,规定在卸车时,如发现相关客户在现场坚决不予卸车。在火运、汽运卸车前,我们要求先把车箱板打开,如发现有掺假现象,当即给予打返回。对货物中较少的杂质经目测后给予扣量,对扣杂质超过二百公斤的处以十倍以上的惩罚。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对卸车后车底剩余的杂质坚决不允许清除在现场,由稽查人员负责押运回皮,使作假者无利可图。另外在卸车过程中,由稽查人员用摄像机将卸车全过程拍下,做为扣罚依据,使客户无话可说。 在废钢资金周转不及时的情况下,由于我们上下齐心,措施得力,有力地打击了掺假行为,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在完成采购任务的情况下,保证了入厂废钢的质量,使废钢铁质量检验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轨。 对废钢铁质量检验的几点建议: 目前,冶金企业对废钢铁质量检验有两大难题,一是扣杂质,二是废钢铁定级问题。这两大难题一直困扰着我们。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扣杂质问题 1在卸废钢场地设立检斤秤,卸车后在验质人员的监督下回皮检斤。 2条件不具备的企业,可将卸车时剩余的杂质装在固定的容器中检斤扣量。 二、质量检验问题 1废钢铁场地实行封闭式定理,安装监控设施,严禁废钢供应商进入卸车现场,以免干扰质量检验人员的工作。 2要求废钢铁供应商分类进货,就是把重型、中型、小型、统料废钢分别装车,单独进货,这样就可以解决定级不准确的问题。 3在火车运输废钢铁时,装废钢在57吨以上的车皮,不定级,可按一个价格结算。 4对恶意掺杂作假的废钢铁供应商,在本地区废钢铁应用单位中通报,永远不与其签定废钢铁合同。 我们深知在打击废钢掺杂作假行为的道路上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时刻警惕,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和沾沾自喜,摆在我们面前的掺假行为的手法会不断变化,但我们相信“魔高一尺,道高一仗”,正义终将会战胜邪恶,我们的事业“道路是曲折的,而前途是光明的”。 包钢废钢分公司提高废钢铁验收质量 年初以来,为了保证外购废钢铁质量,废钢分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开展了治理废钢铁送货车故意掺假行动。1至8月份,废钢分公司采购废钢铁8052车、56.78万吨,共扣渣310吨、带料返厂23车,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废钢铁验收质量。 废钢分公司规定凡在废钢铁供货车辆中,掺有不属于废钢铁种类,但在卸货中能与废钢铁一同卸下的带磁性原料(如铁粉、小粒渣等)或者是送货车辆中带有土等非钢铁物质,达到所送货物总重0.5%以上的车辆都属于“故意掺假行为”。 采购人员对供货商装车进行监督,到达现场后质量检查人员全程跟踪卸车。每名现场质检人员每天都要做质检日志,记录所验废钢铁车辆有无“掺渣带土”现象、扣罚情况和原因。同时,废钢分公司还设立“质量检查原始台账”,对检验时间、地点、供货商名称、车号、重量、计量单编号、质量检查情况等项目详细记录,形成原始资料,然后再根据计量单输入废钢生产管理系统,形成完整的质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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