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
“悲田院”既是养老院也是救济处
机构名称:唐武则天长安年间(公元701—704年),设有“悲田养病坊”
管理特点:僧人管理养老院
《事物纪原·贫子院》记载:唐代的“悲田养病坊”包括悲田院、疗病院、施药院三院,是唐代寺院设置的半官半民的慈善机构。最初,这些慈善机构都设于帝都长安及东都洛阳,以后开设于各道诸州。从武则天长安年间开始,“置使专知”,由国家设官进行管理,但仍由佛教寺院协力管理经营,而在地方上大多为寺院经营,由僧尼直接管理。唐代的这种机构可以说是中国养老院的雏形。
人员及待遇:解决老人的老、病、死
国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