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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装展台施工管理技术
发布日期:2012-11-09

特装展台施工管理规定:
  所有特装展台结构必须设计合理,保证搭建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
  所有展台所设计结构强度应当满足荷载所需要的强度,搭建时应确保展台结构的整体强度,刚度,稳定性及局部稳定性。
  各施工单位搭建的展台面积应和申报面积相符,各施工单位搭建展台面积不得超出承租面积,投影边线不得超出承租边界线。
  对结构中有玻璃装饰的展台,必须采用安全玻璃,确保施工,安装牢固,并有醒目标识,以防玻璃破碎,造成人员伤亡。
  对于使用钢结构立柱的展台,其立柱应使用直径为100mm以上的无焊接材料,底部应焊接牢固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增加立柱的受力面积,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
  所有展台结构主体受力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120mm,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对于超过6m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柱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柱间支撑,保证展台的整体刚度和稳定。
  对于所有展台结构设计中有舞台或地台结构超过12高,所有室内双层,多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搭建,必须提供展台结构图并由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盖章确认并提供结构计算书。各参展商及施工单位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双层或多层展台的搭建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灭火器。
  相邻展台所有结构背板墙必须做出妥善装饰处理。
  10 室内展台严禁采用全封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顶棚保证要有50%以上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11 各施工单位不得破坏展馆内的一切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不得在展馆内,外地面,墙面等上钉钉,打孔,刷胶,涂色,张贴宣传品。
  12 各施工单位在搭建展台时不得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等。
  13 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展馆内进行喷漆,刷漆等工作。
  14 各施工单位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升降工具及操作平台,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为保护人身安全,周围应设置安全区,由专人看护。安全区须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15 展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 对于搭建期间存在安全隐患的展台,施工单位应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按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回复汉海展览现场施工管理办公室。
  17 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完成施工,并负责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现场负责人,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一并登记备案。
  18 展馆内施工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等加工作业工具,不得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如有特殊要求,须到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保卫处办公室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19 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要符合国家环保及消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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