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合肥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强化合肥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县要改善合肥消防安全条件,将消防器材配备、消防水池修建、建筑构件、装饰织物阻燃、电器线路改造等内容纳入寺庙改、扩建中,对列入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寺庙,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前一火灾预防关口,强化源头管控;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坚持日常检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寺庙消防安全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依法处理消防违法行为。
创新合肥消防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大藏汉双语消防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合肥消防“四送”活动,改进管理服务举措,提升管理服务效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进门难”、“沟通难”和“管理难”等问题,确保寺庙消防工作“进得去、站得住、展的开、见成效”;要大力推行寺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探索推行合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推行“村寺联防”、“寺所联防”等巡防创新机制,由派出所、村(居)委会与寺管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开展寺庙防火检查,督促整改合肥消防火灾隐患。
加强合肥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器材装备和寺庙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合肥消防车通道、消防给水用电、消防通讯等基础设施要纳入当地牧民定居点、新农村建设或城镇发展总体规划,要设施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置一定数量的手抬机动泵、灭火器、水枪水带、消防头盔等常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保障扑灭初起火灾需要,对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或僧众超过100人的寺庙,必须按照不少于在册僧人总数的10%比例组建志愿消防队伍,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巡查教育、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工作。
强化合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深化消防宣传进寺庙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发挥寺庙或否的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提升宣传效果。要加大对合肥消防防教育培训的投入,制定符合寺庙实际的合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开展以合肥消防志愿消防队、寺管会成员、寺庙负责人为重点的“带头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寺庙每年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