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指数 16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昶银首页
昶银介绍
昶银产品
昶银资质荣誉
昶银新闻
联系昶银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新浦房地产中介代理
连云港房地产中介
您现在的位置:连云港昶银商贸有限公司 > 昶银新闻
 
昶银新闻
二手房常识:如何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
发布日期:2013-09-28

二手房常识:如何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

 

 

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在当地公证处办理,一般公证程序是:

 

    1、 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公证员在进行完上述八项初步审查后,认为都不存在问题,符合公证受理的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

 

    4、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

 

    5、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6、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

 

    7、公证员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以上就是对“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要公证吗”“如何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所做的解答。由于目前国家没有做出相关的要求,因此,除非当事人有约定,否则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不是必须要办理的。当然,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对当事人来说也是有不少好处的。至于具体如何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您可以按照本文提供的程序办理,也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律师帮助您办理。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连云港昶银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南极北路96号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人:赵总   电话:0518-85415859   手机:15366662591   传真:0518-85415859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