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出节日礼盒须“表里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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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昨天出台《北京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包括市场信用联动惩戒在内的11项市场管理制度先期在十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施行,如果经营者因商品质量或其他违法违约行为被一家市场主办单位实施退市,那么本市其他批发市场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纳其进入市场经营。
本市现有农副产品市场665个,其中24个从事全市或者区域性批发业务,堪称市民“菜篮子”。11项管理实施方案将率先在大洋路、锦绣大地、新发地、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岳各庄、京深、八里桥、回龙观、水屯、顺鑫石门十大批发市场执行,北京市场上六成以上农副产品来自这十大批发市场。明后年扩大到全市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7类食品限经营者人数
本市工商部门将对批发市场内经营酒类等7类高风险食品的经营者数量实施备案和总量控制。这7类高风险食品包括:酒类、食品添加剂、熟肉制品、豆制品、乳及乳制品、儿童及休闲食品、食用油。对于鲜肉、熟肉制品、豆制品、现场制售等有经营场所条件要求的高风险食品经营者还将实施现场核查。
此外,对于某类高风险食品质量问题常发、主办单位管理失效的,工商部门将在年检中在批发市场登记“上市商品范围”中核减该品种,并监督市场停止经营此类食品。
从事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批发的流动商户,须办理身份信息卡,进场前刷卡备案,方可入场经营,以实现所经营食品的来源可追溯。
一处违法禁入其他市场
联动惩戒办法单独形成制度加以明确,并设定了九项雷区,包括一年内因经营质量不合格商品被有关部门处罚累积达到三次;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出售商品造成食物中毒,致人伤残、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因商品质量或者服务一年内被消费者投诉达到十次等。商户只要触及其中之一将面临退出市场的处罚,市场主办方会还会向其他市场通报,明确退市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其他市场将联动惩戒,一年内不接纳该退市经营者进入本市场从事经营活动,不为其办理营业执照提供场地证明或其他条件。
随着管理办法的逐步推行,违规摊贩将面临全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封杀令。
节日礼盒时令食品规定细
为防止“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糟心礼盒,在11项管理制度中,节日礼盒和时令食品两项制度制定得格外细致。礼盒必须印刷食品名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而食品名称应当涵盖盒内所有食品,单一品种的标注品质名称,多品种的标注共同类名称。礼盒上印刷的生产日期应为盒内食品中最早生产食品的生产日期,而保质期则以盒内保质期最短的食品为准。市场主办单位也要对节日礼盒食品抽样送检。
大闸蟹等时令食品,要在市场设立专营区。制度对其商标的规定尤其具体, 不仅要向市场主办方出示商标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权利人公章等,涉及认证标志和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还要出具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