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的女子,生活起了变化,居住在大都市的摩登女子,受这种外来思潮的影响,纷纷走出闺房,奔向社会,投身于电影业、商业、手工艺业等。由于职业的要求,这些女性的改装换容就成了必然之事。在民国元年,政府规定了男女礼服的形制:男子有大礼服和常礼服。大礼服分昼礼服和晚礼服两种,均采用黑色衣裤和领结。常礼服有西式和中式两种,中式即长袍马褂。女子礼服是身长齐膝、有领、对襟式,裙的前后有镜面,两则做裥,两端有带结的式样。都市女子结婚采用披白纱,身着丝织礼服,手持白色花,举行“文明”结婚,农家女子仍然以红袄珠冠,乘坐花轿,保持着旧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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