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游泳是消暑降温的好办法,对于正在过暑假的学生们来说,游泳是享受。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市区部分私营游泳场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野外私自游泳现象也时有发生。有关人士表示,让中小学生安全游泳,预防溺水事故,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家庭、社会都有责任,应该行动起来,给孩子暑期游泳套上“安全圈”。
近日,一名男童在连云区海客瀛洲小区内溺水身亡,此事让许多市民唏嘘不已。记者从市120急救中心了解到,7月份该中心共处理了6起溺水事故,其中绝大部分涉及未成年人。学生溺水事件时有发生,给游泳场馆的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据市游泳馆负责人黄耀辉介绍,在总面积400平方米的场馆内,除了配备救生圈、救生杆、绳索等设备外,每天馆内都有6名专业救生员值守。为避免成年人游泳时误伤儿童,专职救生员还会刻意将成年人与儿童分开,并规定身高1.3米以下儿童必须由家长陪同入水,并不得携带水枪、水球及大型漂浮物。
然而,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私营游泳场馆,却发现其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在海宁小区内的一家游泳馆内,记者看到池边虽有供救生员值守的高架,可上面却不见人影。虽然贴有“禁止跳水”的警示牌,可一名约十四五岁的女孩却旁若无人地反复从池边跳入水中,在记者观察的半小时内,始终不见有人前来制止。
爱玩水是孩子的天性,记者近日也多次接到市民反映,发现在蔷薇河以及各处水库、闸口等处,不时可见未成年人结伴游“野泳”。相关人士指出,未成年人游泳时应该有组织或有家长陪同,在游泳池或安全水域内进行,千万不要私自到江、河、塘、湖及易发生山洪的危险水域游泳,不要到工地、水坑等危险地段玩耍,谨防意外。另外,孩子水性再好,也必须有家人陪伴。通常,孩子不懂得在下水前做准备动作。有时有些孩子年轻气盛,仗着会水或者水性较好,发生抽筋等情况时,仍然逞强不靠岸或求助,这样容易发生危险。
专家指出,夏季游泳是一项有益身心的活动,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因此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下水前先试试水温,最理想的水温是27摄氏度,太凉的话就不要下水;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可以先跑跑步或做做操,把身体各关节舒展开再下水,以免在游泳过程中出现头晕、心慌、抽筋等现象;选择合适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水域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不要到不知水情的江河湖海去游泳,游泳池是选择;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尤其是儿童游泳时一定要在家长的陪同下,以免在发生危险时无法迅速获救;身体过于疲劳,情绪过于激动或太饱太饿时都不宜游泳;要了解自己的水性,千万不要逞能,不要贸然跳水或潜泳,尤其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以免发生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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