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黄先生在一次驾驶中,被一辆逆行的小轿车撞到左后侧,导致其座驾花费了近万元的维修费,车辆因维修停驶长达一个月。然而,在事故理赔协商中,对方仅对间接损失赔偿1000元。由于在协调事故中对交通事故理赔缺乏认识,黄先生无奈地接受了对方的条件。 近日,记者就“无责”交通事故哪些费用可获赔偿展开调查,发现众多车主对于无责事故的合理赔偿知识知之甚少,更有车主在处理完事故,发现对方的维修费居然不够在4S店修车。在无责的事故中,哪些属于合理赔付的范围?本文为车主提供一些理赔过程中的建议。 案例 大修近万元 仅赔千元间接损失 7月初,黄先生驾驶一辆小轿车从陈村返回禅城途中,被一辆逆行的小轿车撞到左后侧。小轿车肇事后迅速逃离现场。黄先生赶忙记录下对方车牌号码。随后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报案。经交警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评估显示,该车辆造成8000多元的损失。汽车在评估后将车辆送去维修厂维修,但由于车辆维修需要更换的叶子板缺货,维修耗时一个月,给黄先生带来极大的不便。 近日,黄先生和肇事车主被通知回到交警大队协商赔偿事宜。由于对交通事故赔偿知之甚少,加上之前由于对方逃逸和查询到颜色与记录车牌颜色不符等原因,黄先生已为这辆事故车忙个焦头烂额。黄先生为息事宁人,最终只好同意了对方赔偿1000元间接损失的条件。 调查 保险人对维权知之甚少 许多合理赔偿不了了之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市民成为车主,他们不仅对于车主养护知识知之甚少,对于交通事故中的理赔更是一头雾水。记者通过随机访问调查发现,在无责的事故中,绝大多数车主仅获得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的维修费,至于其他的间接损失普遍得不到合理赔偿。 记者调查还发现,众多的新车主由于缺乏保险理赔知识,他们在车辆遭遇交通事故时,更多地依赖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或者4S店的理赔人员。这些保险代理人或者4S店在保证维修部门的利益后,一般不会主动为车主追偿间接损失。加上保险人对维权法规知之甚少,很多合理的赔偿就不了了之。 律师:间接损失可索赔 源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发表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交通事故索偿有了更详尽的依据。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均可通过法律手段获取合理的赔偿。在交通事故中,无责方对事故并不承担责任,因此,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应该由肇事方承担。包括车辆引起的贬值、需要租车等间接损失等。根据侵权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方对无责方已造成了侵权,理应赔偿相应的间接损失。以车辆贬值为例,出现重大交通事故车辆,车子可通过评估机构对车辆价值评估,向对方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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