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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闻
公告书
日期:2012-04-24
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1-12-2 来源: 作者: 版权声明 根据公安机关相关工作要求,请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或个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以下工作: 一、 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的单位: 1. 请在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联网时间已超过30日的应在接到通知5日内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注:单位网站到网站办公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备案,个人网站到个人现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备案。 2. 进一步核实开办互联网搜索引擎,即时通讯服务,电子商务、供求信息发布网站,博客网站,网络社区、中小型论坛等交互式栏目网站的用户真实信息,并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关键词开展自查清理工作。 二、 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如你单位(个人)已提供以下互联网信息服务: 互联网搜索引擎;即时通讯服务;电子商务、供求信息发布网站;博客网站;网络社区、中小型论坛等交互式栏目网站。 请在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联网时间已超过30日的应在接到通知5日内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注:单位网站到网站办公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备案,个人网站到个人现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备案。 对逾期不履行备案的单位(个人),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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