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西安承兑汇票贴现_西安房地产投资_西安房产证贷款_西安企业贷款 文章摘要:2003年上海金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得金山区朱泾镇上的这片地块,土地出让合同上写清楚这一地块的住宅部分用地是70年使用权、商业用地是40年使用权。2007年金禹公司在为“森海豪庭”办理新建房屋初始登记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电脑输入过程中,没有将楼盘40年商业用地的权属和70年住宅用地一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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