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空手道比赛裁判员选调办法(试行)
为了确保全国空手道比赛裁判员选调工作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科学,中国空手道协会根据《中国空手道协会裁判员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指导原则:
1、使全国比赛的裁判员选调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加大公开性和透明度。
2、强调裁判员的自主性,裁判员自愿报名在先,协会在裁判自愿报名基础上进行审核、补充。
3、以裁判员等级为选调的客观依据,综合裁判员近年内参加业务学习情况,以往执裁表现等标准选调裁判员参与赛事工作。
4、根据裁判等级和工作岗位划分不同的经费负担标准,节省办赛开支。
5、依照《中国空手道协会裁判员管理规定》,为裁判员创造更多的赛事实践机会,结合赛事工作进行裁判升级考核,择优汰劣,充实巩固多层次的空手道裁判员队伍。
二、选调工作流程:
1、自愿报名阶段:
(1)时间:比赛竞赛规程通知发布后两周内。
(2)内容:接受符合规定条件的裁判员自愿报名,形成初步名单。
2、审核及公示阶段:
(1)时间:自愿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内容:按照《裁判员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审核报名裁判员在等级、培训考核、以往执裁情况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初步审核后的名单将在中空协网站公示,接受意见及监督。
3、正式选调通知发布阶段:
在初步名单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正式的裁判员选调通知。
三、自愿报名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国空手道协会裁判员管理规定》,自觉服从赛事竞赛委员会的管理,接受中空协裁委会赛事期间的工作安排和考核。
2、裁判资质:
已取得中国空手道协会一级裁判员、裁判员资格;
3、业务培训:
参加过年度内中国空手道协会组织的裁判员业务学习。
4、严格遵守报到离会时间安排,一经报名便不再接受裁判员请假申请。
5、一般初步报名总人数控制在40-60人,满额便不再接受新的报名申请(自费学习裁判除外)。
四、协会审核及网络公示:
1、协会审核的内容:
(1)裁判资格、培训状况等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有《中国空手道协会裁判员管理规定》中的严重违纪情况;
(3)往届赛事工作中是否有不服从裁判工作安排、不配合组委会或承办单位工作等情形。
2、网络公示主要是接受公众监督,接受来自代表队等业内人士的投诉。
五、费用负担标准:
1、为节省办赛开支,按照裁判员等级和工作岗位不同做出不同的经费负担标准。鼓励新裁判、一级裁判员自费学习观摩。
2、经费负担的一般原则:
(1)比赛技术代表、仲裁、选调裁判员以及国家A级裁判员:往返旅费(火车硬卧)、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2)国家B级、C级裁判员:单程旅费(火车硬卧)、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3)国家一级裁判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六、本办法从2012年全国空手道锦标赛开始试行,试行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