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作业准备
天车工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眼、耳病者,不得担任天车驾驶工作。
经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劳动部门办证方可操纵。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询问上班设备运行情况,并经过检查确认与记录相符合方可接班。
检查钢丝绳、机械、电气、制动器、限位、电铃、润滑,十大安全装置等。
开、停车作业
启动天车时必须鸣铃,确认天车和轨道无人工作,方可运行。
工作完毕后,关掉紧急开关,将控制器手柄放在零位,切断总电源,龙门天车工作完毕后,必须抛矛,将铁鞋塞住大车车轮。
上下天车必须走安全通道及安全扶梯,严禁乱爬天车。
正常作业
卸车皮,装料必须听从地面人员指挥,装卸在指定位置,严禁废钢乱堆乱放。
吸铁盘吸料严禁从通车道和人行道经过。
进料天车用龙门架套挂料罐时必须听从地面人员指挥,进行慢进点动操作,如无人指挥可拒绝作业。
挂好料罐后必须进行负载测试,验证刹车完好后方可起吊。
严禁吊着满料罐停在空中或放在电炉平台或从设备、人顶上经过。
放料罐或穿料罐时,必须与地面作业人员配合协调好,须听从指挥,点动作业。
更换炉体时,吊炉天车须进行全面检查测试,起吊前进行负载试吊,确认无电气、机械故障且刹车完好可靠时方可起吊,换炉过程中须听从起重工的指挥。
放钢天车在吊钢包前必须对该车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有异常及时汇报,不得迁就使用。
放钢天车吊满包钢水必须在放钢平车上进行负荷载重检查试吊,避免刹车盘热胀冷缩的情况,起吊后在0.5米左右的高度,反复试车多次,确实刹车可靠时,才能正常起吊,如刹车无把握时,严禁迁就起吊冒险作业。
钢包浇钢时,严禁天车上下、左右、前后动作,不准吊着钢水在不平坦地方上升、下降。
钢水需等候浇注时,必须将钢包松到离地面一尺以下,禁止停留在高低不平物品上方或空中等待。
禁止上层天车推、撞下层天车或下层天车推撞上层天车。
天车驾驶内应服从专人指挥,如指挥人员或地面操作人员站立位置不当,在无退路的情况下,可以拒绝操作。
吊物不准从人头和重要设备上越过。
除试车以外,不准依赖限位来作停车用。
当有人在天车大梁、大车、小车进行检修时,当班驾驶员应到上面协助监护工作。
地面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或多人指挥有误时应鸣铃警告,拒绝操作。
天车应停靠在指定位置交接班,上下天车必须打开安全门,天车停稳后方可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