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土地改革后,贫、下中农虽然分得了土地,但因牲畜、农具不齐备,生产经营困难,一遇天灾人祸,就出现卖地、借债现象。为防止两极分化,党和政府及时领到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1951——1955)并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1957)。(注:各地开始时间可能不是很一致,该参考时间为河南省宜阳县时间)。采取大锅饭的方式按人口发放口粮,群众生活十分清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农村逐步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开始是专业承包、联产计酬,接着推行了统一经营、联产的劳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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