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到珠宝店变现黄金首饰,或者办理“以旧换新”都必须出示身份证。昨日,记者从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获悉,即日起,重庆宝协的会员单位金店或专柜,如果有开展旧黄金回收或置换业务,需要向重庆宝协秘书处免费申领“福建省旧黄金回收或置换登记表”。 目前,重庆全省已经有45家黄金店或专柜率先备案回收、置换旧金饰,预计今年内将覆盖全省90%以上的金店。 重庆省全国首创旧黄金回收备案制度 “没有备案制度之前,我们压根不敢做黄金回收、置换,即使是自己店里销售出去的旧金饰,我们也不敢做。”曾先生在重庆七巷附近开了一家大型珠宝店,主要代理山东黄金回收产品。他说,一是怕不法分子销赃,二是怕有假的,即使是行家,谁都有看走眼的时候。 作为重庆首批开展备案制度的珠宝店,曾先生现在安心多了。即使消费者拿着别的品牌的旧黄金到他的珠宝店进行回收或者置换,只要、质保书、身份证等都齐全,就能进行回收或置换。 据了解,今后重庆省宝协会员单位金店或专柜,如果有开展黄金、铂金、钯金等贵金属制品的回收、置换业务,可以向福建宝协秘书处申领《重庆省旧金饰回收或置换登记表》。然后由重庆宝协统一向该金店或专柜所在的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 这些备案后的黄金店或专柜在开展回收、置换业务时,就要履行登记、查验、报告制度。即要进行验证登记,索取货品,登记出售人身份信息,出售物品牌、型号、重量及图像信息等。同时,重庆消费者到这些金店置换变现黄金,只需出示身份证及登记饰品相关信息,将不受品牌局限。 “这样操作能打击黄金回收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有人偷了黄金首饰后销赃,一经登记就易被发现,就算当场未发现,公安机关介入后也有据可查。”重庆省宝协秘书长王乃珠表示,金店这样开展回收或置换旧黄金业务才安全合法,避免涉嫌销赃和避免违法回收被处罚。同时,这也能杜绝部分金店在回收旧金饰时短斤少两和克扣成色的行为。“我省率先实现珠宝首饰回收备案制度,这在全国珠宝业尚属首创。” 据介绍,目前重庆省宝协的会员单位有近700家,上规模金店(货值达350万元以上)达到2000多家,可以覆盖全省90%以上的金店,销售额占全省珠宝销售额的95%。 据悉,目前重庆全省率先开展备案制度的金店或专柜已经达到45家,其中重庆地区(含八县)已有19家。预计今年内将在全省全面铺开,届时全省90%以上的金店回收、置换旧黄金都将实行备案制度。 酝酿3年 省宝协揭秘制度出台前因后果 说起旧金饰回收备案制度的推行,重庆省宝协秘书长王乃珠无限感慨:“这个制度酝酿了3年之久,如今终于开始推行了,真是不容易。” 黄金回收备案制度势在必行,这要追溯到2006年-2007年之间,重庆珠宝行老板收购旧黄金被罚5000元,状告重庆市公安局却败诉一事说起。 原来,过去金银制品的加工和销售,国家都是实施许可和核准制度。但2003年国家取消了黄金制品的加工和销售的许可和核准制度。现在我国只对金银原料和制品的进出口实施核准制度。此后,重庆很多珠宝店老板就认为旧黄金回收已经放开。 但是,根据重庆公安部和商务部的法规——《旧货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旧黄金是以黄金作为原材料的一种物品,与一般消费品没有本质区别。旧黄金首饰作为已进入消费领域的处于储备、使用和闲置状态并保持了部分或全部使用价值的旧货品,交易应遵循此办法。 “由于历史原因,在重庆省珠宝行业里,很少有商家了解这一点,因此他们在经营过程中都没有履行相应的登记、查验、报告制度。那么他们就很容易受到公安部门的处罚。”王乃珠表示,因此出现重庆珠宝行老板的遭遇,也就不足为奇。 于是,省宝协开展了一系列的市场调研工作,并于2010年12月28日上书省政府希望明确旧黄金回收与置换政府监管问题和法律事项。 不久,重庆省经贸委召集了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管理处以及省宝协秘书处等单位的负责人举行了一场座谈会。当即决定由省宝协实施行业自律,即:在所属会员单位内实施旧黄金回收与置换的登记制度,堵住犯罪嫌疑人的金银首饰销赃,预防会员单位卷入销赃嫌疑。 据王乃珠介绍,会议结束后,重庆省宝协又进行了大量的联络协商工作,并联合重庆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出台了《重庆省黄金首饰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意见》,并依据意见,在今年3月底开始正式开展回收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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