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拥有对于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进行品牌保护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多数已拥有的企业非常注重防范自身的被他人淡化。但值得注意的是,很少有企业注意到的自我淡化问题。因此,济宁雨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认为:有必要对自我淡化的形式和特点进行探讨,以期能帮助企业充分保护其的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商标淡化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与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在其它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从而减少、消弱该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行为。往往具有很强的显著性和识别性,如果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标,必将减弱的识别性和显著性,使其吸引力下降,最终沦为一般商标,甚至不再成为商标,这将极大地损害商标所有人的商誉。 济宁雨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今天在自我淡化在主体、主观方面及客体上的区别进行探讨: 一是在淡化实施主体方面,传统淡化实施主体多为他人,而自我淡化的实施主体则系权利人本身。 二是在淡化的主观方面,传统淡化大多表现为故意甚至恶意,过失的情况很少,而自我淡化则更多是过失。不管商标权人之外的人在实施传统的淡化方式时,主观上是否存在淡化的恶意,但最终选择某个进行“搭便车”,可视其主观为之。但自我淡化的主体在主观上并没有淡化自身的故意,更多的则是因为对相应商标知识欠缺而造成了最终商标被淡化的后果。 三是在淡化的客体方面,传统淡化破坏的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而自我淡化则不存在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破坏。传统淡化中实施淡化的主体与被淡化的权人一般存在竞争关系,或者是存在利用的商誉非法牟取商业利益的目的。在自我淡化中,则不存在此种情形。 鉴于此,企业管理中应有防范自我淡化的措施。 应尽量按照商品或服务分类表注册商标,确保商标能产生与某种商品或服务形成对应联系的结果。 此举较容易凸显商标的显著性,不但对认定有好处,而且也将起到防范因被注册于太多类的商品或服务上,其单一指向某具体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功能被降低的作用。 广告及对外宣传应建立责任制,防止商标淡化为商品通用名称。企业在广告及对外宣传中,如果不注意区分品牌与品名,甚至以品名代替品牌的话,就将加速自我淡化的过程。因此,企业对自身的知识产权必须实行责任制。同时,还应注意两点,即一方面必须进行知识产权的专业化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具备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专门人才来进行此项管理。 谨慎把关许可使用,防止商标许可的滥用。在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中,商标的许可使用具有特别的风险,这与商标法律制度中要求商标权人确保使用同一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水准有直接的关系。的许可使用更要谨慎,不谨慎的滥用许可将导致商标不再驰名。此外,企业在进行商标许可使用时,还需要防范片面追求赚取许可费用而忽略对自我淡化的防范的问题,否则将极有可能得不偿失。 严格监管产品质量,防止商标被市场抛弃。优良的产品质量是赢取和保持美誉度的基础,一旦某件商标被认定为后,如果放松或放弃商品或服务质量的监管,将造成商品或服务质量下滑,该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亦将被市场抛弃。因此,企业不能对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管理有丝毫放松。 其次,建议建立健全防范商标自我淡化的法律制度。 济宁雨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济宁市知识产权专业代理机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单位。雨辰公司有以宋震为主的商标专利团队和高鹏为主的律师团队是敢于拼搏、勇于开拓、廉洁自律、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队伍。代理疑难商标注册、商标异议案件、商标复审案件、商标侵权诉讼案件是雨辰团队的优势和强项。欢迎朋友们来济宁雨辰咨询、洽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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