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发改委对调价周期调整的明确表态,“22+4%”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或将迎来新模式。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昨日在被问及“今年我国将开展哪些资源能源产品价格改革”时表示,成品油将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缩短调价周期,改进调价操作方式,提高机制运行透明度。 我国现行的成品油调价机制主要为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有关部门即可相应调整成品油价格。由于具体参数及计算公式始终没有对外公布,油价何时调、调多少总是扑朔迷离,且调整方式并未与国际油价实时接轨也饱受诟病,此前关于定价机制改革的传言一直未断,其中调价周期从“22天”缩短至“10天”或“14天”均曾成为猜测的方案之一。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缩短周期并不等同于降低油价,只有在国际原油价格走低时,缩短现行的22天周期才能见效。“在油价上涨时缩短周期,国内成品油与世界市场共荣共损,价格也将上扬。往下走的时候才能让国内消费者受益。”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也认为,相比于22天的周期而言,4%的调价标准由于幅度过大,需要累积时间更久,在改革方面更显急迫。在他看来,可以在国际油价浮动2-3美元时进行调整,而不是进行加权计算。韩晓平同时认为,此前通胀时,舆论对于油价的关注度会大幅增加,但这个时候国际形势是安全的。一旦国际局势发生恶化,成品油能否充足供应比油价更值得关注,供应问题不是缩短周期就可以解决的。“我国成品油市场可以一定程度上开放市场,放开价格管制。但不能完全放开市场,如果民营油厂遇到困难停止经营,供应还需要靠国企。”
而谈及定价机制调整对于CPI的影响,林伯强认为,即使成功缩短“22个工作日”,油价对于CPI的影响也不能在短期内显现,对于成品油消费终端,即消费者,在一时片刻内是无法体会到价格切实的涨与落。但长期CPI会发生变化,例如蔬菜运输成本、日用品生产成本的增减。
除了定价机制外,“油价与国际接轨,但收入却不接轨”也是屡屡被诟病,对此周望军昨日也给出了回应,“价格改革的目标不能简单地概括为‘与国际接轨’,”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较高,产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接轨”,为保证国内市场供应的客观需要,接轨成为迫不得已的选择。在周望军看来,相对来说,对于国内自给率较高的能源产品,如煤炭,价格改革将更多地要考虑国内的承受能力和与相关替代产品的比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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